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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作因需要或機組維護需增派人力及實作實算部分,在本工作契約有效期間,得以原契約條件、單價擴充,惟以契約總金額之20%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核能發電廠
開標地點
253新北市石門區乾華里小坑12號本廠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貳佰萬元整。(票據抬頭請開: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核能發電廠)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3新北市石門區乾華里小坑12號本廠收發
履約期限
自107.01.01至107.12.31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案需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一)政府核准登記之清潔服務類合格之廠商,並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之繳款書收據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國外廠商須為經當地政府核可之公司;登記許可文件應翻譯成中文,並經公證或認證確認,以供資格審查。投標文件須以中文為之,並限以新台幣報價,憑外國廠商在台營業代理人之統一發票領款。
(四)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曾承攬清潔維護等勞務工作,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壹仟伍佰萬元,或累計完成金額不低於新台幣參仟萬元之工作實績,並持有證明者。
(五)其餘詳本案特定條款細則第伍、參考人力及投標須知第五十五條。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以上金額均含稅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59,76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49,800,000元。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繳交機關文件費下載電子招標文件。(本廠不提供現場及紙本領標)
※投標時可由專人送至本廠收發室或郵寄,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廠概不負延遲責任。※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如有公開者其金額含營業稅,標價超過不含稅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投標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1. 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 公館分行 收款帳號:93043500600155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 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 營業部 收款帳號:82783500600155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核能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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