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2段400號事務課
電子郵件信箱
u45808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2段400號辦公大樓5樓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做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2段400號文書課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範本,該範本已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 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之繳款書收據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以上金額均含稅。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新臺幣1,62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新臺幣1,620,000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律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標函投遞】:
1.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各項證件影本及押標金或憑據應裝入綜合封後交寄。
2. 專人送達應於截止投標前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處,限本處上班時間內。
【其他】:
1. 新竹區營業處廉政熱線:03-5226841、地址:新竹市郵政588號信箱。
2. 其餘詳工程(作)投標須知(含附註頁)及契約書有關規定。
3. 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4. 標價含稅後超過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 綜合封-截標日期及准用副印申請書之日期與招標公告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準,並請自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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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請將下列文件裝入綜合封中: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印本。
2、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六十四條)。
3、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二份(廠商應負之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及廠商依法履行相關勞工權益保障事項)
6、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7、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或標單。
8、電子領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註: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無法於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開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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