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事務課
電子郵件信箱
u45808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於履約期間向得標廠商以原契約單價增減預估受檢人數10%以內之權利,按實際受檢人數計費,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1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辦公大樓5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文書課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範本,該範本已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醫療院所執照。
(二)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暨行政院勞動部當年度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之證明文件。
(三)醫療院所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
1、 納稅證明屬所得稅證明者,應繳交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2、 納稅證明屬營業稅證明者,應繳交投標當日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 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其他【由招標機關述明,無者免填】。
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規定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但招標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規定,醫院、診所、療養院提供之醫療勞務免徵營業稅,以上金額均不含營業稅。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律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標函投遞】:
1.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各項證件影本及押標金或憑據應裝入綜合封後交寄。
2. 專人送達應於截止投標前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處,限本處上班時間內。
3. 本工程(作)公告後,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遇宣布停止上班,則開標日順延。
【其他】:
1. 新竹區營業處廉政熱線:03-5226841、地址:新竹市郵政588號信箱。
2. 其餘詳工程(作)投標須知(含附註頁)及契約書有關規定。
3. 綜合封-截標日期與招標公告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準,並請自行更正。
4. 本標案決標方式採固定費率總價決標。開標當日依規定程序拆封,進行資格文件審查,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者,其他部分不予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本處將計畫書分送各評審委員,並擇日通知廠商召開評審委員會議,進行計畫書評審工作,最後就評審結果合格者排定優勝序位。依優勝序位自最優勝者起,依序以議價方式辦理(即排定議價優先次序),另擇期依議價優先次序辦理議價議約。
※本案業已奉核,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比、議價。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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