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1300004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從業人員一般健康檢查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南門綜合醫院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87,000
原始預算
$ 1,587,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彩滿#193;徐旻鉉#664
聯絡電話 (03)5230121
機關代碼 3.13.31.8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事務課
聯絡人 張彩滿#193;徐旻鉉#664
聯絡電話 (03)5230121
傳真號碼 (03)5258508
電子郵件信箱 u283236@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於履約期間向得標廠商以原契約單價增減預估受檢人數10%以內之權利,按實際受檢人數計費,並不得逾契約總金10%。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18 17:00
開標時間 113/04/19 09: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辦公大樓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文書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00個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標準範本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醫療院所執照。 (二)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暨行政院勞動部當年度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之證明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規定,醫院、診所、療養院提供之醫療勞務免徵營業稅,以上金額均不含營業稅。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律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標函投遞】: 1.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各項證件影本及押標金或憑據應裝入綜合封後交寄。 2. 專人送達應於截止投標前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處,限本處上班時間內。 3. 本工程(作)公告後,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遇宣布停止上班,則開標日順延。 【其他】: 1. 新竹區營業處廉政熱線:03-5226841、地址:新竹市郵政588號信箱。 2. 其餘詳工程(作)投標須知(含附註頁)及契約書有關規定。 3.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4月7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本公司發包單位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應於113年4月14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投標廠商,必要時得公告之,並得延後前述書面答覆及公告日期。 4. 綜合封-截標日期與招標公告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準,並請自行更正。 5. 本標案決標方式採固定費率總價決標。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招標作業,經公開客觀評選之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進行議價方式(議定價格以外其他內容)辦理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4/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彩滿#193;徐旻鉉#664
聯絡電話
(03)5230121
機關代碼
3.13.31.8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事務課
聯絡人
張彩滿#193;徐旻鉉#664
聯絡電話
(03)5230121
傳真號碼
(03)5258508
電子郵件信箱
u283236@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於履約期間向得標廠商以原契約單價增減預估受檢人數10%以內之權利,按實際受檢人數計費,並不得逾契約總金10%。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18 17:00
開標時間
113/04/19 09: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辦公大樓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文書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00個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標準範本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醫療院所執照。 (二)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暨行政院勞動部當年度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之證明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規定,醫院、診所、療養院提供之醫療勞務免徵營業稅,以上金額均不含營業稅。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律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標函投遞】: 1.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各項證件影本及押標金或憑據應裝入綜合封後交寄。 2. 專人送達應於截止投標前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處,限本處上班時間內。 3. 本工程(作)公告後,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遇宣布停止上班,則開標日順延。 【其他】: 1. 新竹區營業處廉政熱線:03-5226841、地址:新竹市郵政588號信箱。 2. 其餘詳工程(作)投標須知(含附註頁)及契約書有關規定。 3.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4月7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本公司發包單位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應於113年4月14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投標廠商,必要時得公告之,並得延後前述書面答覆及公告日期。 4. 綜合封-截標日期與招標公告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準,並請自行更正。 5. 本標案決標方式採固定費率總價決標。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招標作業,經公開客觀評選之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進行議價方式(議定價格以外其他內容)辦理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4/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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