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事務課
電子郵件信箱
u28323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辦公大樓5樓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12/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文書課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公司配電處制式範本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証明:從事消防行業或防火器材業者
二、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防火延燒工程公告特別加註事項:
1.本工程之工程金額不隨物價指數調整。
2.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工程不支付預付款。
4.此標案不適用臺星經濟合作協定(ASTEP)。
5. 本採購案採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先開資格及規格標後,合格廠商再開價格標。投標廠商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其規格標所提之技術文件不予審查。
6.投標廠商應將下列技術文件依序裝訂成冊(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以利審查,並連同價格文件(裝入價格封)與資格文件(裝入資格封)置於綜合封內(技術文件資料若裝不下,可裝於自備封套內並於封套上註明供規格標審查用)一併於投標(或收件)截止期限前寄(送)達本公司發包單位:
(1)阻火材料經內政部審核認可証明。
(2)提供以「變電所阻火材料施工規範第2節之阻火材料依附件一(變電所阻火材料燃燒試驗試體製作)之規定」製作試體,經內政部營建署公告為建築物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其公告之試驗項目為建築物防火區劃貫穿部),依CNS 15814-1試驗法測試達2小時隔熱級(A種)阻火時效或經國外測試機構依ASTM E814試驗法測試達T Rating 2小時阻火效能之測試報告及工法。
(3)施工製造圖:材料說明及完成飾面、尺度、固定及施工方法等。
(4)廠商資料:包括產品、說明、技術資料、施工說明書。
(5)阻火材料不含石棉之檢驗報告。
(6)阻火材料及支撐物須檢附無導磁性之試驗報告。
(7)材料品質保證書1(現場施工材料與變電所阻火材料施工規範1.5.1節測試合格工法相同)。
(8)材料品質保證書2(現場施工材料與送審合格阻火材料相同)。
(9)送審資料若為外文時,應附中文譯本。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律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網址:http://web2.pcc.gov.tw。
【標函投遞】:
1.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各項證件影本及押標金憑證應裝入資格封後與價格封一併裝入綜合封交寄。
2. 專人送達應於截止投標前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處,限本處上班時間內。
3. 本工程(作)公告後,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遇宣布停止上班,則開標日順延。
【其他】:
1. 本工程(作)「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2. 新竹區營業處廉政熱線:03-5226841、地址:新竹市郵政588號信箱。
3. 其餘詳工程投標須知(含附註頁)及契約書有關規定。
4. 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5.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 綜合封-截標日期及准用副印申請書之日期與招標公告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準,並請自行更正。
7.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1月1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本公司發包單位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應於109年11月8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投標廠商,必要時得公告之,並得延後前述書面答覆及公告日期。
註: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無法於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開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本次修正投標須知補充規定品管人員資格,延長等標期7日,請投標廠商詳加注意。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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