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0970003 已決標公告

新竹區營業處109年丙工區配電外線及零星管路綜合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承剛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4,600,000
原始預算
$ 196,000,000
底價金額
$ 194,750,298
決標折數
99.9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8
標的分類 工程類5164-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秀卿
聯絡電話 (03)5230121分機664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13.31.8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事務課
機關資料:聯絡人 劉秀卿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5230121分機664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3)5258508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u460117@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040970003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新竹區營業處109年丙工區配電外線及零星管路綜合工程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工程類5164-電力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自辦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196,000,0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最低標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更正序號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09/03/12
招標資料:原公告日 109/02/26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3/17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3/18 09: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辦公大樓5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88萬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文書課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通知開工日起一年內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本公司配電處制式範本訂定
其他: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為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專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附記:決標後得標廠商應同時具有配電外線及管路工程之履約能力,若有不足者,應於得標後覓妥該不足部分之分包商共同履約,並於開工前將分包契約報備於本公司,如開工後逾二星期仍未辦妥者,本公司得終止契約。本契約配電管路工程分包商應符合下列履約能力資格之一: 1.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具承包高低壓電力管路工程業務或營業項目代碼為E599010之配管工程業者】。 2.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其資本額之十倍)。 3.業務項目與配電管路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以資證明者(含核准其經營與配電管路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二、登記證明文件 三、納稅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本工程投標商於投標時,如有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則得標後工程金額調整不適用特訂條款內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2.本工程之「物價指數調整要點」,約訂特定個別項目(電線電纜、塑膠硬管)及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金屬製品類、砂石級配類),有關「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另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3.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六條結算及付款辦法;本工程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5.此標案不適用臺星經濟合作協定(ASTEP)。 6.本採購案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預計開工日期為109年4月1日。 7.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8.「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六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9.本案提供轄內(全區)一定期間已竣工案件之『配電外線工程附屬材料裝設積點工量及各項附材累計使用量統計表』,請投標廠商依其施工條件及影響因素等,審慎估算於架空線路工程附屬材料報價成本內。 10.本採購案提供投標廠商「本工程地區以往主要供料材料實際施作數量統計表」參考。 11.本工程不使用再生粒料。 12.本工程須俟「新竹區營業處108年丙工區零星配電外線及零星管路綜合工程」停止交辦後始交辦本工程施工。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律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標函投遞】: 1.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各項證件影本及押標金或憑據應裝入綜合封後交寄。 2. 專人送達應於截止投標前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處,限本處上班時間內。 3. 本工程(作)公告後,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遇宣布停止上班,則開標日順延。 【其他】: 1. 本工程(作)「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2. 新竹區營業處廉政熱線:03-5226841、地址:新竹市郵政588號信箱。 3. 其餘詳工程投標須知(含附註頁)及契約書有關規定。 4. 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5. 綜合封-截標日期及准用副印申請書之日期與招標公告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準,並請自行更正。 6.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3月2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本公司發包單位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應於109年3月16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投標廠商,必要時得公告之,並得延後前述書面答覆及公告日期。 註: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無法於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開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 本次因配電處修正部分契約條文,異動工程特定條款附冊第一部分附件1及附冊第四部份附件1部分條文內容,請詳加注意。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3-13T00:53:13+08:00
機關代碼 3.13.31.8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事務課
聯絡人 劉秀卿
聯絡電話 (03)5230121分機664
傳真號碼 (03)5258508
電子郵件信箱 u46011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03/12
原公告日 109/0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3/17 17:00
開標時間 109/03/18 09: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辦公大樓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88萬元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文書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開工日起一年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本公司配電處制式範本訂定
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為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專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附記:決標後得標廠商應同時具有配電外線及管路工程之履約能力,若有不足者,應於得標後覓妥該不足部分之分包商共同履約,並於開工前將分包契約報備於本公司,如開工後逾二星期仍未辦妥者,本公司得終止契約。本契約配電管路工程分包商應符合下列履約能力資格之一: 1.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具承包高低壓電力管路工程業務或營業項目代碼為E599010之配管工程業者】。 2.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其資本額之十倍)。 3.業務項目與配電管路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以資證明者(含核准其經營與配電管路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二、登記證明文件 三、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工程投標商於投標時,如有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則得標後工程金額調整不適用特訂條款內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2.本工程之「物價指數調整要點」,約訂特定個別項目(電線電纜、塑膠硬管)及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金屬製品類、砂石級配類),有關「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另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3.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六條結算及付款辦法;本工程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5.此標案不適用臺星經濟合作協定(ASTEP)。 6.本採購案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預計開工日期為109年4月1日。 7.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8.「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六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9.本案提供轄內(全區)一定期間已竣工案件之『配電外線工程附屬材料裝設積點工量及各項附材累計使用量統計表』,請投標廠商依其施工條件及影響因素等,審慎估算於架空線路工程附屬材料報價成本內。 10.本採購案提供投標廠商「本工程地區以往主要供料材料實際施作數量統計表」參考。 11.本工程不使用再生粒料。 12.本工程須俟「新竹區營業處108年丙工區零星配電外線及零星管路綜合工程」停止交辦後始交辦本工程施工。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律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標函投遞】: 1.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各項證件影本及押標金或憑據應裝入綜合封後交寄。 2. 專人送達應於截止投標前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處,限本處上班時間內。 3. 本工程(作)公告後,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遇宣布停止上班,則開標日順延。 【其他】: 1. 本工程(作)「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2. 新竹區營業處廉政熱線:03-5226841、地址:新竹市郵政588號信箱。 3. 其餘詳工程投標須知(含附註頁)及契約書有關規定。 4. 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5. 綜合封-截標日期及准用副印申請書之日期與招標公告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準,並請自行更正。 6.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3月2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本公司發包單位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應於109年3月16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投標廠商,必要時得公告之,並得延後前述書面答覆及公告日期。 註: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無法於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開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 本次因配電處修正部分契約條文,異動工程特定條款附冊第一部分附件1及附冊第四部份附件1部分條文內容,請詳加注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9/03/17 17:00
開標日期 109/03/1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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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秀卿
聯絡電話
(03)5230121分機664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13.31.8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事務課
機關資料:聯絡人
劉秀卿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5230121分機664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3)5258508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u460117@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040970003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新竹區營業處109年丙工區配電外線及零星管路綜合工程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196,000,0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更正序號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09/03/12
招標資料:原公告日
109/02/26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3/17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3/18 09: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辦公大樓5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88萬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文書課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通知開工日起一年內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本公司配電處制式範本訂定
其他: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為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專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附記:決標後得標廠商應同時具有配電外線及管路工程之履約能力,若有不足者,應於得標後覓妥該不足部分之分包商共同履約,並於開工前將分包契約報備於本公司,如開工後逾二星期仍未辦妥者,本公司得終止契約。本契約配電管路工程分包商應符合下列履約能力資格之一: 1.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具承包高低壓電力管路工程業務或營業項目代碼為E599010之配管工程業者】。 2.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其資本額之十倍)。 3.業務項目與配電管路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以資證明者(含核准其經營與配電管路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二、登記證明文件 三、納稅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本工程投標商於投標時,如有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則得標後工程金額調整不適用特訂條款內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2.本工程之「物價指數調整要點」,約訂特定個別項目(電線電纜、塑膠硬管)及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金屬製品類、砂石級配類),有關「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另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3.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六條結算及付款辦法;本工程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5.此標案不適用臺星經濟合作協定(ASTEP)。 6.本採購案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預計開工日期為109年4月1日。 7.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8.「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六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9.本案提供轄內(全區)一定期間已竣工案件之『配電外線工程附屬材料裝設積點工量及各項附材累計使用量統計表』,請投標廠商依其施工條件及影響因素等,審慎估算於架空線路工程附屬材料報價成本內。 10.本採購案提供投標廠商「本工程地區以往主要供料材料實際施作數量統計表」參考。 11.本工程不使用再生粒料。 12.本工程須俟「新竹區營業處108年丙工區零星配電外線及零星管路綜合工程」停止交辦後始交辦本工程施工。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律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標函投遞】: 1.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各項證件影本及押標金或憑據應裝入綜合封後交寄。 2. 專人送達應於截止投標前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處,限本處上班時間內。 3. 本工程(作)公告後,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遇宣布停止上班,則開標日順延。 【其他】: 1. 本工程(作)「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2. 新竹區營業處廉政熱線:03-5226841、地址:新竹市郵政588號信箱。 3. 其餘詳工程投標須知(含附註頁)及契約書有關規定。 4. 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5. 綜合封-截標日期及准用副印申請書之日期與招標公告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準,並請自行更正。 6.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3月2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本公司發包單位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應於109年3月16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投標廠商,必要時得公告之,並得延後前述書面答覆及公告日期。 註: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無法於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開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 本次因配電處修正部分契約條文,異動工程特定條款附冊第一部分附件1及附冊第四部份附件1部分條文內容,請詳加注意。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3-13T00:53:13+08:00
機關代碼
3.13.31.8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事務課
聯絡人
劉秀卿
聯絡電話
(03)5230121分機664
傳真號碼
(03)5258508
電子郵件信箱
u46011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03/12
原公告日
109/0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3/17 17:00
開標時間
109/03/18 09: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辦公大樓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88萬元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文書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開工日起一年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本公司配電處制式範本訂定
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為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專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附記:決標後得標廠商應同時具有配電外線及管路工程之履約能力,若有不足者,應於得標後覓妥該不足部分之分包商共同履約,並於開工前將分包契約報備於本公司,如開工後逾二星期仍未辦妥者,本公司得終止契約。本契約配電管路工程分包商應符合下列履約能力資格之一: 1.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具承包高低壓電力管路工程業務或營業項目代碼為E599010之配管工程業者】。 2.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其資本額之十倍)。 3.業務項目與配電管路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以資證明者(含核准其經營與配電管路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二、登記證明文件 三、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工程投標商於投標時,如有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則得標後工程金額調整不適用特訂條款內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2.本工程之「物價指數調整要點」,約訂特定個別項目(電線電纜、塑膠硬管)及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金屬製品類、砂石級配類),有關「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另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3.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六條結算及付款辦法;本工程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5.此標案不適用臺星經濟合作協定(ASTEP)。 6.本採購案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預計開工日期為109年4月1日。 7.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8.「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六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9.本案提供轄內(全區)一定期間已竣工案件之『配電外線工程附屬材料裝設積點工量及各項附材累計使用量統計表』,請投標廠商依其施工條件及影響因素等,審慎估算於架空線路工程附屬材料報價成本內。 10.本採購案提供投標廠商「本工程地區以往主要供料材料實際施作數量統計表」參考。 11.本工程不使用再生粒料。 12.本工程須俟「新竹區營業處108年丙工區零星配電外線及零星管路綜合工程」停止交辦後始交辦本工程施工。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律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標函投遞】: 1.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各項證件影本及押標金或憑據應裝入綜合封後交寄。 2. 專人送達應於截止投標前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處,限本處上班時間內。 3. 本工程(作)公告後,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遇宣布停止上班,則開標日順延。 【其他】: 1. 本工程(作)「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2. 新竹區營業處廉政熱線:03-5226841、地址:新竹市郵政588號信箱。 3. 其餘詳工程投標須知(含附註頁)及契約書有關規定。 4. 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5. 綜合封-截標日期及准用副印申請書之日期與招標公告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準,並請自行更正。 6.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3月2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本公司發包單位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應於109年3月16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投標廠商,必要時得公告之,並得延後前述書面答覆及公告日期。 註: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無法於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開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 本次因配電處修正部分契約條文,異動工程特定條款附冊第一部分附件1及附冊第四部份附件1部分條文內容,請詳加注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9/03/17 17:00
開標日期
109/03/1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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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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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區營業處109年丙工區配電外線及零星管路綜合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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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64-電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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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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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1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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