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事務課
電子郵件信箱
u28323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訂約後本處得依實際需要增加契約金額之10%以內。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竹市中華路2段400號辦公大樓5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400號文書課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本契約自決標之次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其他應檢附之資格文件:
1. 招標及投標文件
2. 廠商投標標價清單
3. 押標金(現金不得放入)
4. 投標廠商聲明書
5. 資格文件影本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以上金額均含稅。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501,732元 ;預算金額(不含稅):456,120元
※履約期限:本契約自決標之次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或於上述期限內達成契約總金額即契約屆滿)。
本件已提供電子領標暨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資料。
其他
1.公開取得,資格與價格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符合者,續開價格標。
2.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3.標價含稅超過預算金額含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開標日及截止投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2日內(108年7月23日至108年7月24日)。
6.廉政熱線:03-5226841.信箱:d10463@taipower.com.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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