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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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塔山發電廠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1段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請繳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3914900061帳號;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憑繳款收據向出售單位換領招標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1段2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後甲方通知開工日起12個月。(餘詳本案招標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時須檢附:(餘詳本案招標文件)
一、基本資格:1.投標商需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投標廠商需附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三、特定資格:
具相當人力:能提供具有下列證書(照)之人員名冊【得不附在職教育訓練證明;惟履約期間因工作需要,須提供人力時,其相關證書(照)之有效期限(含在職教育訓練證明),均須符合法規規定】:
1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結業證書2張(得使用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員)結業證書、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甲(乙)級技術士證、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結業證書(單一級技術
士證)、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結業證書)
2.鉗工技術士(丙級以上)1張
3.固定式起重機操作-架空式-地面操作(單一級)1張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塔山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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