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866552@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塔山發電廠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1段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 請繳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3914900061帳號;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憑繳款收據向出售單位換領招標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1段2號台電塔山電廠總務課收。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75日曆天內交貨(餘詳本案招標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時須檢附:(餘詳本案招標文件)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等。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其他:
1.廠商營利事業登記項目(具有以下其中之一項目): E601010電器承裝或E601020電器安裝等相關業務。
2.型錄需提供原廠型錄及規格說明(建請將符合本採購案之規範以紅色筆標示清楚,以利審查。
3.餘詳投標須知貳、投標廠商資格及4.7資格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領取或附快捷大型回郵信封(貼足回郵郵資160元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間寄至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1段2號台電公司塔山發電廠總務課收);或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網系統(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
一、餘詳本案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
三、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一) 招標機關之上級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82-323243;檢舉信箱:金門郵政00075號。
招標機關之上級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391@taipower.com.tw.
(二)調查機關:
法務部調查局 電話:02-29177777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
福建省調查處、(082)322888、0800007007、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
(三)招標機關之上級機關採購稽核小組為: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
(四)中央採購稽核小組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
(五) 法務部廉政署
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四、以上金額均含稅,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者為無效投標文件。
五、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新台幣1,321,6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新台幣1,321,600元。
六、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或在場未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如廠商無法攜帶印鑑前往開標,可授權代表人攜帶蓋有該印鑑之授權書,並由該代表人以簽名代替蓋章),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
七、開標日、截止投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或天然災害停止辦公時,該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塔山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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