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
電子郵件信箱
u70283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開標地點
台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二段89之1號(本廠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大甲溪發電廠供應組收發部門收)
履約期限
於民國116年8月31日前將兩套遙測遙控盤等附屬設備組裝、出廠測試完成後連同交貨單、出廠測試報告(紙本)運抵馬鞍機組。餘詳附加說明12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1】(※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7,8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7,800,000元。
3.請詳閱「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標單附註事項"。
4.本案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作為押標金及各項保證金,憑票支付請開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小 寫"台")
5.餘詳其他各項投標及招標文件。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5942950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25563@taipower.com.tw(2)招標機關之上級廉政熱線:02-23667364 招標機關之 上級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8.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9.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10.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九項、第十項、第十三項未填者,機關得洽廠商澄清。
11.本次更正規範書部分內容。
12.交貨及履約期限說明:
一、於決標之次日起120日曆天內送交圖面電子檔及資料電子檔(遙測遙控盤內含設備等之遙測遙控盤配置圖、遙測遙控盤內部裝設圖、控制迴路展開圖、更新系統架構圖及相關安裝圖面)供機關審查,機關則於收到圖面之次日起20日曆天內完成審核,如圖面未獲審查通過,須立即修改至機關同意審核後方可安裝施工。
二、於民國116年8月31日前將兩套遙測遙控盤等附屬設備組裝、出廠測試完成後連同交貨清單、出廠測試報告(紙本)運抵機關馬鞍機組。出廠測試報告須具有試驗日期及試驗人員簽名,測試應至少包含以下項目。
(一). 外觀、尺寸及材規等一般檢查。
(二). 設備相關卡片或模組等動作測試。
三、交貨設備之製造日期應為1年內未使用之新品並附設備未使用之新品證明。若製造日期離交貨日超過一年者或非新品,機關得以退貨。
四、配合機關停電進行汰舊換新工作,每一盤安裝期限自機關通知施工日起30日曆天內完工(含安裝及測試完成,不含完工圖面及現場接收測試報告繳交)。
五、於開關場及廠用電之I/O盤安裝及測試完成後次日起14日曆天之內將完工圖面、出廠測試報告及現場接收測試報告以AutoCAD及PDF圖檔格式儲存於光碟片,將相關圖檔光碟片2份送交機關後辦理驗收。現場接收測試報告,應含以下項目:
(一). 電源測試結果。
(二). Input/Output介面測試結果。
六、各項工作加入系統測試完成前,廠商若因機關因素致無法正常安裝或測試,機關應通知廠商辦理停 (復)工手續。
七、配合機關機組停電,並完成現場相關設備及介面等安裝工作,如廠商對安裝工作有疑問時,應事先提送機關解釋。
餘詳採購規範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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