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
電子郵件信箱
u226769@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本廠1F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電廠位址偏遠,為免廠商產生不出工等情事影響工進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工作地點屬偏遠地區,避免得標後有不出工等影響工進情事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大甲溪發電廠供應組收發部門)
履約期限
本工作應於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或實作實算契約執行金額已達契約金額上限,兩者先屆者為準,即結束契約辦理結算。餘詳附加說明十二。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IF01010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依據工程企字第1140001284號函,有關機關辦理消防安全設備之採購(例如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測試、維修及檢修等,得訂定廠商應出具之證明文件。
請廠商於開標時應出具相關證書(如消防設備士、消防設備師),於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未達定量人數前,得由現有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或技術士暫行為之。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廠商於開標時應出具相關證書(如消防設備士、消防設備師),於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未達定量人數前,得由現有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或技術士暫行為之。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未稅之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皆為1,628,555元。
3.請詳閱「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標單附註事項"。
4.本案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作為押標金及各項保證金,憑票支付請開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小寫"台")
5.餘詳其他各項投標及招標文件。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
7.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5942950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25563@taipower.com.tw(2)招標機關之上級廉政熱線:02-23667364 招標機關之 上級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8.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9.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10.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九項、第十項、第十三項未填者,機關得洽廠商澄清。
11. 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文件。
12.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一).本工作應於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或實作實算契約執行金額已達契約金額上限,兩者先屆者為準,即結束契約辦理結算。廠商開工時應提出開工報告表(附表一),竣工時提出竣工報告表(附表二)。
(二).各分廠機組分為A、B、C、D、E組,每年檢測、檢修及申報,應依據消防相關法規及機關各廠區場所類型,配合機關「工作交辦施工通知及查驗單」(附表三)所明定之期限內完成檢測、檢修及申報工作。
(三).本工作分項工作機關以「工作交辦施工通知及查驗單」(附表三)通知廠商施工,分項工作限由機關廠商雙方協議以日曆天計算,並紀載於工作交辦施工通知及查驗單上,免辦理分項開(竣)工報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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