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424 臺中市 和平區 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4)25941574#6031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u417725@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2-113年度建築物公共安全標準檢查及申報工作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10-28&orgId=3.13.31.70&cno=2551100063&seq=01&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11/08 10: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11/08 10: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本廠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1600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電廠位址偏遠,為免廠商產生不出工等情事影響工進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履約地點幅員遼闊為確保履約品質及廠商執行能力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大甲溪發電廠供應組收發部門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3.為原住民廠商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IB01010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業(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其他:內政部認定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合格證書或領有專業檢查人合格執照。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內政部認定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合格證書或領有專業檢查人合格執照。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1.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 2.第1次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做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3.(1)以上金額均含稅。(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4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400,000元。 4.請詳閱「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標單附註事項"。 5.本案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作為押標金及各項保證金,憑票支付請開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小寫"台") 6.餘詳其他各項投標及招標文件。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 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 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5942950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25563@taipower.com.tw(2)招標機關之上級廉政熱線:02-23667364 招標機關之 上級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8.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9.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10.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11.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九項、第十項、第十三項未填者,機關得洽廠商澄清。 12.配合防疫,投標廠商進入本廠前請配戴口罩由大門保全專人量測體溫,並出示完成COVID-19三劑疫苗接種證明或3日內快篩陰性證明者,始得依本廠門禁管理規定進入本廠參與投開標作業。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2-11-02T09:55:52+08:00
機關地址
424 臺中市 和平區 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
電子郵件信箱
u417725@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10-28&orgId=3.13.31.70&cno=2551100063&seq=01&UpdSq=01
開標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本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電廠位址偏遠,為免廠商產生不出工等情事影響工進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履約地點幅員遼闊為確保履約品質及廠商執行能力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大甲溪發電廠供應組收發部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3.為原住民廠商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IB01010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業(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其他:內政部認定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合格證書或領有專業檢查人合格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內政部認定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合格證書或領有專業檢查人合格執照。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1.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 2.第1次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做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3.(1)以上金額均含稅。(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4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400,000元。 4.請詳閱「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標單附註事項"。 5.本案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作為押標金及各項保證金,憑票支付請開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小寫"台") 6.餘詳其他各項投標及招標文件。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 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 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5942950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25563@taipower.com.tw(2)招標機關之上級廉政熱線:02-23667364 招標機關之 上級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8.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9.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10.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11.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九項、第十項、第十三項未填者,機關得洽廠商澄清。 12.配合防疫,投標廠商進入本廠前請配戴口罩由大門保全專人量測體溫,並出示完成COVID-19三劑疫苗接種證明或3日內快篩陰性證明者,始得依本廠門禁管理規定進入本廠參與投開標作業。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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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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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3年度建築物公共安全標準檢查及申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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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671-建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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