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
電子郵件信箱
u515888@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本廠1F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大甲溪發電廠供應組收發部門)
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120 日曆天內完成(餘詳規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E599010 配管工程業(上述擇一)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承攬商至少有兩名員工具備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配管、工業用管配管、自來水管配管(上述擇一)之中華民國丙級(含)以上技術士證影本,與持照人勞保投保資料影本,該員於此投標公司投保日需在90日(含)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5,6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5,600,000元。
3.請詳閱「廠商 投標標價清單」之"標單附註事項"。
4.本案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作為押標金及各項保證金,憑票支付請開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小寫"台")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 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5942950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25563@taipower.com.tw (2)招標 機關之 上級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之 上級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8.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9.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履約期限:
(一)、乙方須自決標日次日起60 日曆天內完成詳細價目表項次10「不銹鋼明管、閘閥等採購」(詳單價分析表一)交貨。
(二)、乙方須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其餘項目交貨、安裝設置且測試供水正常,乙方須於甲方通知開工日開工,並提出開工報告表,於竣工時,提出竣工報告表。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