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50600072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德基#2機自潤軸承採購規範書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景翔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0,000
原始預算
$ 682,500
底價金額
$ 552,300
決標折數
76.0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7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3 - 軸承, 齒輪, 傳動裝置, 驅動元件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孫昱廷
聯絡電話 (04)25941574#620
機關代碼 3.13.31.70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機關地址 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
聯絡人 孫昱廷
聯絡電話 (04)25941574#620
傳真號碼 (04)25942491
電子郵件信箱 u515888@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15 10:00
開標時間 107/01/15 10:30
開標地點 大甲溪發電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和平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德基#2機自潤軸承採購規範書補則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版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政府核准登記之機械加工業、製造業或相關工業廠商(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 3.須為自潤軸承製造廠商或經銷、代理商,投標時並檢附曾參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否則視同資格不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 2.第1次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做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3.(1)以上金額均含稅。(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65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650,000 元。 4.請詳閱「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標單附註事項"。 5.本案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作為押標金及各項保證金,憑票支付請開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小寫”台”) 6.餘詳其他各項投標及招標文件。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5942950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25563@taipower.com.tw (2)招標機關之上級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之上級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8.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 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15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7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孫昱廷
聯絡電話
(04)25941574#620
機關代碼
3.13.31.70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機關地址
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
聯絡人
孫昱廷
聯絡電話
(04)25941574#620
傳真號碼
(04)25942491
電子郵件信箱
u515888@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15 10:00
開標時間
107/01/15 10:30
開標地點
大甲溪發電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和平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德基#2機自潤軸承採購規範書補則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版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政府核准登記之機械加工業、製造業或相關工業廠商(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 3.須為自潤軸承製造廠商或經銷、代理商,投標時並檢附曾參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否則視同資格不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 2.第1次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做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3.(1)以上金額均含稅。(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65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650,000 元。 4.請詳閱「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標單附註事項"。 5.本案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作為押標金及各項保證金,憑票支付請開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小寫”台”) 6.餘詳其他各項投標及招標文件。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5942950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25563@taipower.com.tw (2)招標機關之上級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之上級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8.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 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1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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