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50600069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天輪分廠以下等建築物設施經常維護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俊一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250,000
原始預算
$ 6,300,000
底價金額
$ 5,277,510
決標折數
99.4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7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彩娥
聯絡電話 (04)25941574#620
機關代碼 3.13.31.70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機關地址 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
聯絡人 張彩娥
聯絡電話 (04)25941574#620
傳真號碼 (04)25942491
電子郵件信箱 u816227@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04 10:00
開標時間 107/01/04 10:30
開標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本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貳拾伍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大甲溪發電廠供應組收發部門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和平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開工日起至 107 年 11 月 20日之期間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 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6,0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6,000,000元。 3.請詳閱「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標單附註事項"。 4.本案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作為押標金及各項保證金,憑票支付請開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小寫"台") 5.餘詳其他各項投標及招標文件。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5942950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25563@taipower.com.tw (2)招標機關之上級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之上級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8.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9.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 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04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7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彩娥
聯絡電話
(04)25941574#620
機關代碼
3.13.31.70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機關地址
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
聯絡人
張彩娥
聯絡電話
(04)25941574#620
傳真號碼
(04)25942491
電子郵件信箱
u816227@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04 10:00
開標時間
107/01/04 10:30
開標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本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貳拾伍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大甲溪發電廠供應組收發部門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和平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開工日起至 107 年 11 月 20日之期間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 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6,0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6,000,000元。 3.請詳閱「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標單附註事項"。 4.本案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作為押標金及各項保證金,憑票支付請開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小寫"台") 5.餘詳其他各項投標及招標文件。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5942950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25563@taipower.com.tw (2)招標機關之上級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之上級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8.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9.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 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0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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