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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價金15%以下(含)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南投縣水里鄉車埕村民權巷125號(本廠一樓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000元整(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明潭發電廠」)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投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3南投縣水里鄉車埕村民權巷125號(本廠供應組收發部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制定之標準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 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或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或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其餘內容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八條。(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經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丙級或以上之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或處理機構,並有「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或「H-0002 事業員工生活垃圾」之許可。
(四)投標廠商為清除業者,需檢附最終掩埋場或焚化爐契約封。
(五)許可證件之效期應超過開標日3個月以上。未達3個月者,投標廠商應提供洽核發機關申請許可證件展延效期之文件如核發機關之回復函或收件戳章等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本廠事務課,聯絡電話:(049)2776605轉373,傳真電話:(049)2870952地址:南投縣水里鄉車埕村民權巷125號。
2.檢舉受理單位:(1)本廠政風課檢舉電話049-2776769及電子信箱:u511182@taipower.com.tw。(2)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3.本案規範相關問題投標前現場會勘請洽需求部門,事務課蕭郁靜(049)2776605轉375。
4.本招標公告之金額皆含5%加值型營業稅,另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為817,800元整;採購金額(不含稅)為940,470元整。請特別注意各項金額含稅/不含稅之標示,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者(未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5.開標時未到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6.廠商投標時,投標文件毋須併附「投標須知」、「工作契約」等僅供廠商閱覽或決標後得標廠商後續簽約之資料,請避免紙張之浪費。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明潭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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