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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 700,000元整。(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明潭發電廠」)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3南投縣水里鄉車埕村民權巷125號
履約期限
107年01月01日至107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制訂之標準採購契約條款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無不良記錄,依法納稅且從事保全業(I901011)工作之廠商,並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詳:投標須知第五十八、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2)。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有效期限內之「保全業責任保險證明」。
1、投標廠商其投保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詳工作契約第九條保險 五、
2、有效期限至少應涵蓋開標日期。
3、履約期間乙方投保之責任保險及自負額比率應維持有效。乙方應於其責任保險保單屆期前向甲方提出符合上述規定有效之新保單以持續履約。
附加說明
1.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本廠事務課,聯絡電話:(049)2776605轉373,傳真電話:(049)2870952地址:南投縣水里鄉車埕村民權巷125號。
2.檢舉受理單位:(1)本廠政風課檢舉電話049-2776769及電子信箱:u488357@taipower.com.tw。(2)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3.本案規範相關問題或投標前現場會勘請洽需求部門,事務課陳耀翔(049)2776605轉328。
4.本招標公告之金額皆含5%加值型營業稅,另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為18,170,000元整;採購金額(不含稅)為18,170,000元整。請特別注意各項金額含稅/不含稅之標示,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者(未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5.開標時未到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6.廠商投標時,投標文件毋須併附「投標須知」、「工作契約」等僅供廠商閱覽或決標後得標廠商後續簽約之資料,請避免紙張之浪費。
7.押標金之繳納方式若為匯款者,因本公司行政流程致退還之時程可能較為長,請投標廠商於選擇繳納押標金方式時注意。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明潭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0512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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