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2391101001 已決標公告

曾文發電廠二號廠用變壓器及附屬設備附帶安裝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強碩電機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54,498
原始預算
$ 3,675,000
底價金額
$ 3,515,610
決標折數
98.2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曾文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68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1 - 電動機, 發電機, 變壓器及其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浚嘉
聯絡電話 (06)5752034#215
機關代碼 3.13.31.68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曾文發電廠
機關地址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133號
聯絡人 李浚嘉
聯絡電話 (06)5752034#215
傳真號碼 (06)5751584
電子郵件信箱 u442184@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13.20.3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03 09:00
開標時間 111/05/03 10:00
開標地點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133號曾文發電廠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7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曾文發電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13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1】(※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其他: 「甲級電器承裝業」資格之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及承攬商檢附下列7項其中1項證明文件或用電設備檢驗職類技術士證件影本。 (1)工業配線 (5)輸電架空線路裝修 (2)配電線路裝修 (6)變壓器裝修 (3)配電電纜裝修 (7)變電設備裝修 (4)輸電地下電纜裝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抵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二、凡參加本單位採購投標,而違反招標規定者,其違規處分尚待核定或經核定尚未公布之廠商,皆不得再參加本單位之採購投標。 三、開標當日,廠商不到場,則視為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四、本廠上班時間為08:00至16:30,投標文件請於上班時間投遞。 五、以上金額均含稅。 六、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3,5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3,500,000元。 七、交貨期限:自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安裝及測試期限:自甲方通知開工後3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曾文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0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6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浚嘉
聯絡電話
(06)5752034#215
機關代碼
3.13.31.68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曾文發電廠
機關地址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133號
聯絡人
李浚嘉
聯絡電話
(06)5752034#215
傳真號碼
(06)5751584
電子郵件信箱
u442184@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13.20.3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03 09:00
開標時間
111/05/03 10:00
開標地點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133號曾文發電廠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7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曾文發電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13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1】(※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其他: 「甲級電器承裝業」資格之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及承攬商檢附下列7項其中1項證明文件或用電設備檢驗職類技術士證件影本。 (1)工業配線 (5)輸電架空線路裝修 (2)配電線路裝修 (6)變壓器裝修 (3)配電電纜裝修 (7)變電設備裝修 (4)輸電地下電纜裝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抵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二、凡參加本單位採購投標,而違反招標規定者,其違規處分尚待核定或經核定尚未公布之廠商,皆不得再參加本單位之採購投標。 三、開標當日,廠商不到場,則視為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四、本廠上班時間為08:00至16:30,投標文件請於上班時間投遞。 五、以上金額均含稅。 六、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3,5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3,500,000元。 七、交貨期限:自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安裝及測試期限:自甲方通知開工後3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曾文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0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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