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M114-04 已決標公告

石門161kV SF6 整套型變比器(MOF)汰換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積利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254,000
原始預算
$ 18,900,000
底價金額
$ 17,850,000
決標折數
91.0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6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修維
聯絡電話 (03)4712020#314
機關代碼 3.13.31.67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大平里石門寮石門發電廠
聯絡人 許修維
聯絡電話 (03)4712020#314
傳真號碼 (03)4711209
電子郵件信箱 u43708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9.電力排除項目HS 8504 (未達1000KW或逾600000KW之變壓器及變流器)。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9.電力排除項目HS 8504 (未達1000KW或逾600000KW之變壓器及變流器)。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6/03 16:30
開標時間 114/06/04 10:0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大平里石門寮石門發電廠(會議室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伍拾肆萬元整(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大平里石門寮石門發電廠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日起540日曆天為交貨期(含新採購設備相關資料送審、零配件製作、工廠檢驗及試驗等所需時間)。(詳採購規範書「1.7交貨及安裝期限 )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機電工程業(E603),或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營業項目代號CC01010),投標時廠商須檢附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18,000,000元整;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18,000,000元整。 3.請特別注意各項金額(含營業稅)/(不含營業稅)之標示,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其餘詳如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投標須知附加條款、採購規範書…等資料。 5.投標廠商需繳交押標金新臺幣伍拾肆萬元整,若以銀行本票或銀行支票,抬頭請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6.開標時未到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之權利,其餘請詳閱招標文件規定。 7.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如颱風等不定期放假),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8.本案承辦人黃教懿主辦TEL:03-4712020-397。 9.本案係本廠代辦北區水資源分署(以下簡稱北水分署)財物採購案,預算來源為北水分署「114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發票抬頭:北區水資源分署石門發電廠 (統編44502641)。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6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修維
聯絡電話
(03)4712020#314
機關代碼
3.13.31.67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大平里石門寮石門發電廠
聯絡人
許修維
聯絡電話
(03)4712020#314
傳真號碼
(03)4711209
電子郵件信箱
u43708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9.電力排除項目HS 8504 (未達1000KW或逾600000KW之變壓器及變流器)。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9.電力排除項目HS 8504 (未達1000KW或逾600000KW之變壓器及變流器)。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6/03 16:30
開標時間
114/06/04 10:0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大平里石門寮石門發電廠(會議室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伍拾肆萬元整(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大平里石門寮石門發電廠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日起540日曆天為交貨期(含新採購設備相關資料送審、零配件製作、工廠檢驗及試驗等所需時間)。(詳採購規範書「1.7交貨及安裝期限 )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機電工程業(E603),或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營業項目代號CC01010),投標時廠商須檢附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18,000,000元整;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18,000,000元整。 3.請特別注意各項金額(含營業稅)/(不含營業稅)之標示,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其餘詳如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投標須知附加條款、採購規範書…等資料。 5.投標廠商需繳交押標金新臺幣伍拾肆萬元整,若以銀行本票或銀行支票,抬頭請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6.開標時未到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之權利,其餘請詳閱招標文件規定。 7.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如颱風等不定期放假),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8.本案承辦人黃教懿主辦TEL:03-4712020-397。 9.本案係本廠代辦北區水資源分署(以下簡稱北水分署)財物採購案,預算來源為北水分署「114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發票抬頭:北區水資源分署石門發電廠 (統編44502641)。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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