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M113-05 已決標公告

排洪隧道#31、32饋線部分更新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祥郁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06,000
原始預算
$ 1,974,000
底價金額
$ 1,806,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6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3 - 絕緣電線, 電纜及光纖電纜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修維
聯絡電話 (03)4712020#314
機關代碼 3.13.31.67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大平里石門寮石門發電廠
聯絡人 許修維
聯絡電話 (03)4712020#314
傳真號碼 (03)4711209
電子郵件信箱 u43708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20 16:30
開標時間 113/11/21 10:0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大平里石門寮石門發電廠(會議室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伍萬陸仟元整(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大平里石門寮石門發電廠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日起120日曆天為交貨期(含新採購設備相關資料送審、零配件製作、工廠檢驗及試驗等所需時間),本案不接受分批交貨。(詳採購規範書「1.7交貨及安裝期限 )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並提供加入相關工業同業公會證明文件,丙級配電電纜裝修技術士證照,投標時廠商須檢附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1,880,000元整;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1,880,000元整。 3.請特別注意各項金額(含營業稅)/(不含營業稅)之標示,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其餘詳如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投標須知附加條款、採購規範書…等資料。 5.投標廠商需繳交押標金新臺幣伍萬陸仟元整,若以銀行本票或銀行支票,抬頭請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6.開標時未到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之權利,其餘請詳閱招標文件規定。 7.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如颱風等不定期放假),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8.本案承辦人許晉銘主辦TEL:03-4712020-306。 9.本案係本廠代辦北區水資源分署(以下簡稱北水分署)財物採購案,預算來源為北水分署「113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發票抬頭:北區水資源分署石門發電廠 (統編44502641)。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6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修維
聯絡電話
(03)4712020#314
機關代碼
3.13.31.67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大平里石門寮石門發電廠
聯絡人
許修維
聯絡電話
(03)4712020#314
傳真號碼
(03)4711209
電子郵件信箱
u43708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20 16:30
開標時間
113/11/21 10:0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大平里石門寮石門發電廠(會議室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伍萬陸仟元整(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大平里石門寮石門發電廠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日起120日曆天為交貨期(含新採購設備相關資料送審、零配件製作、工廠檢驗及試驗等所需時間),本案不接受分批交貨。(詳採購規範書「1.7交貨及安裝期限 )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並提供加入相關工業同業公會證明文件,丙級配電電纜裝修技術士證照,投標時廠商須檢附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1,880,000元整;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1,880,000元整。 3.請特別注意各項金額(含營業稅)/(不含營業稅)之標示,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其餘詳如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投標須知附加條款、採購規範書…等資料。 5.投標廠商需繳交押標金新臺幣伍萬陸仟元整,若以銀行本票或銀行支票,抬頭請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6.開標時未到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之權利,其餘請詳閱招標文件規定。 7.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如颱風等不定期放假),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8.本案承辦人許晉銘主辦TEL:03-4712020-306。 9.本案係本廠代辦北區水資源分署(以下簡稱北水分署)財物採購案,預算來源為北水分署「113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發票抬頭:北區水資源分署石門發電廠 (統編44502641)。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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