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大平里石門寮石門發電廠
電子郵件信箱
u46061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大平里石門寮石門發電廠(會議室2樓)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肆萬伍仟元整(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大平里石門寮石門發電廠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營業稅繳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廠商欲提供之分段開關廠牌應有使用於國內外且規格不低於以下規定:額定電壓12kV(含)、額定電流3000A(含)及額定短時間耐受電流(1秒以上)40kA(含)。廠商須出具證明書(包括買主名稱、設備型號、額定電壓、額定電流、額定短時間耐受電流)及設備照片(含銘牌)。
4.廠商須具政府登記合格公司且為甲級電器承裝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1,500,000元整;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1,500,000元整。
3、請特別注意各項金額(含營業稅)/(不含營業稅)之標示,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其餘詳如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投標須知附加條款、採購規範書…等資料。
5、本案履約期限:決標日之次日起210日曆天交貨(含新採購設備相關資料送審、零配件製作、工廠檢驗及試驗等所需時間)。待交貨後,經本廠通知開工日起12日曆天為安裝期(含設備安裝、現場檢驗及試驗等所需時間)。(詳採購規範書「1.7履約期限 ) 。
6、投標廠商需繳交押標金新臺幣肆萬伍仟元整,若以銀行本票或銀行支票,抬頭請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7、開標時未到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之權利,其餘請詳閱招標文件規定。
8、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如颱風等不定期放假),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9、本案承辦人張修治課長TEL:03-4712020-305。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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