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大平里石門寮石門發電廠
電子郵件信箱
u46061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大平里石門寮石門發電廠開標室(會議室2樓)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誠信履約, 如期如質完成,爰收取履約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大平里石門寮石門發電廠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第1次開工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詳特訂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原住民廠商證明文件:原住民廠商請檢附所屬主管機關核發之有效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為非原住民廠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826,500元整、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826,500元整。
3、請特別注意各項金額(含營業稅)/(不含營業稅)之標示,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其餘詳如工作契約、投標須知、特訂條款…等資料。
5、本案工作區域多屬原住民區,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應由原住民廠商優先承攬,且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8月31日工程企字第09800387310號函之說明,公告招標作業方式如下:第1次公告招標限原住民廠商投標,如無廠商投標、無合格標或無法決標者,則辦理第2次招標,第2次開放全部廠商投標。
6. 得標廠商需繳交新臺幣伍萬元整為履約保證金。。
7、開標時未到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之權利,其餘請詳閱招標文件規定。
8、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如颱風等不定期放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代之。
9、本案承辦人林宜甯主辦TEL:03-4712020-321。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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