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大平里石門寮石門發電廠
電子郵件信箱
u43708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大平里石門寮石門發電廠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誠信履約,如期如質完成,爰收取履約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大平里石門寮石門發電廠
履約期限
預定大修時間:115年1月2日至115年4月27日止,實際開工日 以本廠(以下稱機關)發文或傳真通知為準。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3,847,000元整;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3,847,000元整。
3.請特別注意各項金額(含營業稅)/(不含營業稅)之標示,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其餘詳如投標須知、工作契約…等資料。
5.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如颱風等不定期放假),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6.本案承辦人江仁傑主辦TEL:03-4712020-311。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石門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