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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77341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3高雄市美濃區獅山里竹門20號
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灣電力公司訂定之最新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2.餘詳投標須知及各項招標文件。
3.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之繳款書收據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1.得標廠商應儘速辦理提送下列文件以便開工:
a.安全衛生組織及管理人員報備書
b.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守則核定文件及核定本
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以上金額皆為含稅
2.本案預算金額未稅為新臺幣1,546,030元整
3.本案採購金額未稅為新臺幣1,546,030元整
4.其它有關開標、決標及訂約等規定,請詳閱投標須知及各項招標文件。
5.檢舉受理單位:興達發電廠 政風組 地址:82842高雄市永安區興達路6號
電話:(07)691-2811 傳真:07-6852335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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