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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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伍拾萬元整(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桂山發電廠)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114年9月30日(含)前,廠商應完成本案所有工作(詳本工作說明書);若因天災、水庫水位影響或設備故障等非因廠商之因素,廠商則可申請延長完工期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依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須登記有「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或「E604010 機械安裝業」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為含稅金額,預算金額未稅為16,278,095元整、採購金額未稅為16,278,095元整。
2.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押標金以現金繳納時,投標廠商得逕向本廠供應組繳納,並取具憑據;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4年4月25日止。
4.投標廠商投標時,應於截標前送達本廠供應組,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遞延誤而逾投標時效,由廠商自行負責。
5.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如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6.本招標文件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時,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7.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則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
8.政風電子郵箱:d10263@taipower.com.tw,電話:02-27339733。
9.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中文(正體字)。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桂山發電廠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