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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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參佰陸拾萬元整(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桂山發電廠)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依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國內廠商或國外廠商之國內授權代理商均應附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69kV級以上變壓器製造廠證明(詳採購規範9)
(4)3年內曾完成容量90MVA 69KV以上實績證明文件(詳採購規範9)
(5)製造商須有經當地相關專業認證機構認證之品質管理制度,認證機構若屬國外機構,除檢送英文版證明文件,併附翻譯成中文版證明文件。
*外文資格文件須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本案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2.以上金額均為含稅金額,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未稅為86,000,000元整。
3.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押標金以現金繳納時,投標廠商得逕向本廠供應組繳納,並取具憑據;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9年9月5日止。
5.投標廠商投標時,應於截標前送達本廠供應組,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遞延誤而逾投標時效,由廠商自行負責。
6.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7.本招標文件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時,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8.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則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
9.政風電子郵箱:d10263@taipower.com.tw,電話:02-27339733。
10.投標文件須以中文(正體字)為之,外文資格文件須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11.本案為臺北翡翠庫管理局代辦案,由翡管局直接付款予廠商。
12.招標文件限以新臺幣報價。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桂山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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