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依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廠商地址
235 新北市 中和區 興南路1段93巷65之2號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履約起迄日期
107/06/22 - 107/12/31 (預估)
品項名稱
107年度桂山電廠轄屬水庫清理清淤工作(後續擴充)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附加說明
一、以上均為含稅金額,本案為2360600020「107年度桂山電廠轄屬水庫清理清淤工作」案之後續擴充。
二、因年度颱洪情形具有不確定性,為顧及實務需要,原招標文件契約條款訂有增購條款「本案履約期限原則自決標後至107年12月31日止,惟因年度颱洪情形具有不確定性,甲方如有需要得保留契約後續擴充權利,擴充期間得延至108年12月31日止,擴充項目不含「安全護具、安全設施及措施用品費」,其「清理清淤工作費(含機具及人員費用)」及「稅雜費」,按擴充增加之點數,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之比例計算之,惟原契約金額與擴充後增加之金額,加總結算不得逾 4,725,000元/含稅(4,500,000元/未稅)。」
三、107年6月22日為實務需要,經簽奉核准辦理契約變更,結算金額(契約價金)變更為4,406,080元含稅/(4,196,267元未稅)。
履約期限
原則自決標後至107年12月31日止,惟因年度颱洪情形具有不確定性,甲方如有需要得保留契約後續擴充權利,擴充期間得延至108年12月31日止,擴充項目不含「安全護具、安全設施及措施用品費」,其「清理清淤工作費(含機具及人員費用)」及「稅雜費」,按擴充增加之點數,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之比例計算之,惟原契約金額與擴充後增加之金額,加總結算不得逾 4,725,000元/含稅(4,500,000元/未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