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9482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36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日起30日內開工,開工日起100工作天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參照工程會版本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乙、丙 等綜合營造業。
(2)各該業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3)依廠商資格行業別提送承攬(辦)工程手冊。
(4)押標金或憑據。
(5)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加蓋與標單相同印章)。
(6)切結書(廠商應負之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
(7)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詳投標須知第七點、第十四點】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13,651,485元。
【技術規範聯絡人】廖梓吟小姐
【電話】(03)8350161分機336
【押 標 金】新台幣70萬元整。
【履約保證金】新台幣140萬元整。
【保固保證金】新台幣40萬元整。
(上述押標金/保證金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繳納,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其 他】詳如招標文件
※本招標文件規定者與政府採購法抵觸時依採購法辦理。
※開標日期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日上班日舉行。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3-8350161#434
(2)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22563@taipower.com.tw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