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50900017 已決標公告

花蓮縣歷史建築「台電公司東部發電廠銅門機組支援修護人員備勤房屋銅門145、146號舊宿舍」修復或再利用計畫-調查研究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邱清榮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65,000
原始預算
$ 1,500,000
底價金額
$ 1,376,025
決標折數
99.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6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桂芳
聯絡電話 (03)8350161#395
機關代碼 3.13.31.6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36號
聯絡人 劉桂芳
聯絡電話 (03)8350161#395
傳真號碼 (03)8355981
電子郵件信箱 u494827@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4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02 16:40
開標時間 109/06/03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450日曆天內完成技術服務工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參照工程會版本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影本。(投標廠商為國外廠商者,得免附具。) 4.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投摽廠商以「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投標者,出具之技師執業執照所載科別應符合廠商資格所定技師科別。 2.投摽廠商應附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如迄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迄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3.投摽廠商應附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詳投標須知附件1-廠商應提送之資格及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1,428,571元。 【技術規範聯絡人】簡康農 先生【電話】(03)8350161分機332 【其 他】詳如招標文件 ※廉政署檢舉電子郵政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信箱:ps.unit@moea.gov.tw ※本廠廉政信箱:花蓮郵政63號信箱,電話:(03)8334426 ※政風檢舉電子位址:mailto:d22563@taipower.com.tw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本招標文件規定者與政府採購法抵觸時依採購法辦理。 ※開標日期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日上班日舉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02 16:4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6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桂芳
聯絡電話
(03)8350161#395
機關代碼
3.13.31.6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36號
聯絡人
劉桂芳
聯絡電話
(03)8350161#395
傳真號碼
(03)8355981
電子郵件信箱
u494827@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4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02 16:40
開標時間
109/06/03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450日曆天內完成技術服務工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參照工程會版本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影本。(投標廠商為國外廠商者,得免附具。) 4.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投摽廠商以「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投標者,出具之技師執業執照所載科別應符合廠商資格所定技師科別。 2.投摽廠商應附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如迄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迄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3.投摽廠商應附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詳投標須知附件1-廠商應提送之資格及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1,428,571元。 【技術規範聯絡人】簡康農 先生【電話】(03)8350161分機332 【其 他】詳如招標文件 ※廉政署檢舉電子郵政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信箱:ps.unit@moea.gov.tw ※本廠廉政信箱:花蓮郵政63號信箱,電話:(03)8334426 ※政風檢舉電子位址:mailto:d22563@taipower.com.tw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本招標文件規定者與政府採購法抵觸時依採購法辦理。 ※開標日期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日上班日舉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02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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