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50870003 已決標公告

溪畔壩邊坡保護工程(含防落石廊道)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長富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350,000
原始預算
$ 16,000,000
底價金額
$ 14,729,600
決標折數
77.0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6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桂芳
聯絡電話 (03)8350161#395
機關代碼 3.13.31.6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36號
聯絡人 劉桂芳
聯絡電話 (03)8350161#395
傳真號碼 (03)8356956
電子郵件信箱 u49482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80元
系統使用費 28元
文件代收費 14元
總計 32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3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560元整,請繳存至台灣銀行(004)公館分行帳號第58112254900063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圖說費專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12 08:30
開標時間 108/07/12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36號(東部發電廠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100個工作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參照工程會版本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乙、丙 等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15,238,095元。 【技術規範聯絡人】陳矩劦 先生【電話】(03)8350161分機337 【公告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工程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址:http:// web.pcc.gov.tw 二、(一)欲採專人領購者,自公告日起至108年07月12日上午08時30分止至本廠(花蓮市自由街136號)領取。(二)購買圖說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規定先將書面圖說費(新臺幣560元)繳存至台灣銀行(004)公館分行帳號第58112254900063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圖說費專戶」,憑收據於辦公時間內向東部發電廠供應組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繳款收據」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連同書面圖說一併給購買人。 三、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台灣銀行(004)公館分行繳款收據、快捷回郵信封(附上190元郵票),郵寄至花蓮市自由街136號供應組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裏方式郵寄圖說,其多餘之郵資,本廠將郵寄退還),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廠不負責任。 【押 標 金】新台幣70萬元整。(請儘量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繳納,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履約保證金】新台幣150萬元整。(請儘量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繳納,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廠商如以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履約保證金者,招標單位得視該銀行之債信、過去履行連帶保證之紀錄等,經審核後始予接受。廠商以押標金轉換為履約保證金時,亦同) 【保 固 金】新台幣40萬元整。(請儘量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繳納,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其 他】詳如招標文件 ※廉政署檢舉電子郵政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信箱:ps.unit@moea.gov.tw ※本廠廉政信箱:花蓮郵政63號信箱,電話:(03)8334426 ※政風檢舉電子位址:mailto:d22563@taipower.com.tw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本招標文件規定者與政府採購法抵觸時依採購法辦理。 ※開標日期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日上班日舉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2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6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桂芳
聯絡電話
(03)8350161#395
機關代碼
3.13.31.6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36號
聯絡人
劉桂芳
聯絡電話
(03)8350161#395
傳真號碼
(03)8356956
電子郵件信箱
u49482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80元
系統使用費
28元
文件代收費
14元
總計
32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3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560元整,請繳存至台灣銀行(004)公館分行帳號第58112254900063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圖說費專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12 08:30
開標時間
108/07/12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36號(東部發電廠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100個工作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參照工程會版本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乙、丙 等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15,238,095元。 【技術規範聯絡人】陳矩劦 先生【電話】(03)8350161分機337 【公告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工程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址:http:// web.pcc.gov.tw 二、(一)欲採專人領購者,自公告日起至108年07月12日上午08時30分止至本廠(花蓮市自由街136號)領取。(二)購買圖說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規定先將書面圖說費(新臺幣560元)繳存至台灣銀行(004)公館分行帳號第58112254900063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圖說費專戶」,憑收據於辦公時間內向東部發電廠供應組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繳款收據」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連同書面圖說一併給購買人。 三、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台灣銀行(004)公館分行繳款收據、快捷回郵信封(附上190元郵票),郵寄至花蓮市自由街136號供應組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裏方式郵寄圖說,其多餘之郵資,本廠將郵寄退還),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廠不負責任。 【押 標 金】新台幣70萬元整。(請儘量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繳納,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履約保證金】新台幣150萬元整。(請儘量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繳納,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廠商如以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履約保證金者,招標單位得視該銀行之債信、過去履行連帶保證之紀錄等,經審核後始予接受。廠商以押標金轉換為履約保證金時,亦同) 【保 固 金】新台幣40萬元整。(請儘量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繳納,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其 他】詳如招標文件 ※廉政署檢舉電子郵政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信箱:ps.unit@moea.gov.tw ※本廠廉政信箱:花蓮郵政63號信箱,電話:(03)8334426 ※政風檢舉電子位址:mailto:d22563@taipower.com.tw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本招標文件規定者與政府採購法抵觸時依採購法辦理。 ※開標日期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日上班日舉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2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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