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1971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3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36號
履約期限
決標後由甲方通知開工日起90工作天完工(詳規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依工程會範本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消防安全設備工程業或業務項目性質相同(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1,600,000元。
本次規範修正處:
1.移除鋼瓶本體厚度及高壓軟管長度
2.「五、投標廠商資格及財物規格」修正模糊地帶,使之清晰。
【技術規範聯絡人】林宇志先生【電話】(03)8350161#347
【公告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一、自即日起至108年9月20日上午08時30分止至本廠(花蓮市自由街136號)領取。郵購者請附回郵信封107元整。
二、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址:http:// web.pcc.gov.tw
【押 標 金】新台幣70,000元整 (請儘量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
【履約保證金】新台幣100,000元整 (請儘量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
【保固保證金】新台幣30,000元整 (請儘量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
※法務部調查局:廉政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廉政署檢舉電話:法務部廉政署檢舉服務專線:0800-286-586
傳真專線:02-2562-1156. 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檢舉電子郵政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花蓮調查站:廉政信箱: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本廠廉政信箱:花蓮郵政63號信箱,電話:(03)8334426
※政風檢舉電子位址:mailto:d22563@taipower.com.tw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專線電話02-23971592.傳真號碼02-23971593.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電子信箱:ps.unit@moea.gov.tw
※行政院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住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本招標文件規定者與政府採購法抵觸時依採購法辦理。
※開標日期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日上班日舉行。
※領標網址:http:// web.pcc.gov.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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