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273250@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3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36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依工程會範本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爲確保本標案交貨之耐磨配件於交貨期限內完成,且品質符合規範。投標廠商須提出完成本案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包含以下二項:
甲、曾「完成」本公司水力電廠過流元件之自熔合金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須提出:
(甲) 合約影本或訂購單或其他可證明委託案之文件。1式 1 份
(乙) 驗收合格記錄或結案證明或其他可證明完成交貨之文件。1式 1 份
乙、提出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真空爐”及”高週波感應加熱機”之廠牌名稱、型號證明文件。1式 1 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1,300,000元
【技術規範聯絡人】黃襄先生【電話】(03)8350161#362
【公告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一、自即日起至108年4月25日上午08時30分止至本廠(花蓮市自由街136號)領取。郵購者請附回郵信封67元整。
二、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址:http:// web.pcc.gov.tw
【押 標 金】新台幣60,000元整 (請儘量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
【履約保證金】新台幣130,000元整 (請儘量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
【保固保證金】新台幣30,000元整 (請儘量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其 他】詳如招標文件
※法務部調查局:廉政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廉政署檢舉電話:法務部廉政署檢舉服務專線:0800-286-586
傳真專線:02-2562-1156. 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檢舉電子郵政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花蓮調查站:廉政信箱: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本廠廉政信箱:花蓮郵政63號信箱,電話:(03)8334426
※政風檢舉電子位址:mailto:d22563@taipower.com.tw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專線電話02-23971592.傳真號碼02-23971593.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電子信箱:ps.unit@moea.gov.tw
※行政院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住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本招標文件規定者與政府採購法抵觸時依採購法辦理。
※開標日期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日上班日舉行。
※領標網址:http:// web.pcc.gov.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