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31400023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萬大發電廠維護用材料及雜項物品乙批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昌益實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69,000
原始預算
$ 2,100,000
底價金額
$ 2,079,000
決標折數
8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萬大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5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21 - 結構金屬產品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古琪瑤、徐振勛
聯絡電話 (049)2974536#327、305
機關代碼 3.13.31.5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萬大發電廠
機關地址 546南投縣仁愛鄉親愛村大安路1號
聯絡人 古琪瑤、徐振勛
聯絡電話 (049)2974536#327、305
傳真號碼 (049)2974756
電子郵件信箱 u800781@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0/30 11:00
開標時間 114/10/30 14:00
開標地點 546南投縣仁愛鄉親愛村大安路1號(萬大發電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6南投縣仁愛鄉親愛村大安路1號(萬大發電廠事務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仁愛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06月 30 日止之供應合約,採分批交貨、分批驗收、分批付款。每批交貨期限依本規範書第四條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訂有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 年4 月2 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 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 年4 月13 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1】(※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3)本電子領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4)「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5)投標廠商若提出交付同等品,應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同等品之廠牌、價格及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比較表、相關型錄及「114年度萬大發電廠維護用材料及雜項物品乙批同等品審查表」(附件1)等資料(限中文或英文)。經審查合格決標後,乙方應交付送審之廠牌、型式或本規範書指定參考廠牌、型式之商品。(6)投標廠商若未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同等品之廠牌、價格及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比較表、相關型錄及「114年度萬大發電廠維護用材料及雜項物品乙批同等品審查表」(附件1)等資料以供審查,應交付本規範書第一條、採購項目指定參考廠牌、型式之商品。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以上公告之預算及採購金額均含5%營業稅。 二、本案採分段開標。 三、「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應以「不含營業稅金額」報價。 四、本案採購金額、預算金額為2,000,000元整(未稅)。 五、押標金新台幣60,000元整。 (一)如使用金融機構帳號匯款,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1.收款銀行:台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 收款帳號:9304-2031400023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收款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 收款帳號:8278-2031400023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如開立票據:受款人抬頭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萬大發電廠 六、本案不提供現場領標;採電子領標作業,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請至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七、標單無效之規定:綜合封未於截標前寄達等,其餘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陸、提送投標文件6.6投標文件無效之規定。八、決標方式: 1、採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總價(中文大 寫)為決標原則。2、本案採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等:本案為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投標標封規定如下: 「綜合封」請裝入基本資格資料、規格資料及價格標封(本價格標封需放入「廠商投標標價清單、 114年度萬大發電廠維護用材料及雜項物品乙批規範明細表」並需另用一個信封袋密封,封面標示為價格標封(如附件5.2 價格標封),全部放入綜合封內),故「綜合封」為一大信封放入全部資料: (1)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2)押標金或繳納憑證、(3)投標廠商聲明書、(4)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印本。(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5)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6)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7)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本次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8)出席代表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免附)(9)如有同等品,應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同等品之廠牌、價格及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比較表、相關型錄及「114年度萬大發電廠維護用材料及雜項物品乙批同等品審查表」(附件1)等資料(限中文或英文)。(10)價格標封(為單獨信封袋放入廠商投標標價清單、 114年度萬大發電廠維護用材料及雜項物品乙批規範明細表密封)。 九、備註: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9-2422860;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60963@taipower.com.tw。2、廠商參加開標、比(議)價,出席人 員除廠商負責人外,應為授權書所列人員,每一廠商至多以二人出席為原則。主標人 得視情況,限制每一廠商參加人數。3、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4、遇颱風等天災因素,致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標與開標。5、暫停營業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6、「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須填寫「2.1投標廠商Tender」下2.1.1至 2.1.11所有項目,其中2.1.6投標標的產地請確實填寫。7、若有更正公告,請務必重新下載領標,投標廠商若未依最新版文件投標,則其所投之標無效。 十、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5年06月 30 日止之供應合約,採分批交貨、分批驗收、分批付款。每批交貨期限依本規範書第四條辦理。 十一、本次為第二次招標公告,業已簽准第 2 次(含以上)招標,並依政府採購法第 48 條第 2 項規定「……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萬大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5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古琪瑤、徐振勛
聯絡電話
(049)2974536#327、305
機關代碼
3.13.31.5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萬大發電廠
機關地址
546南投縣仁愛鄉親愛村大安路1號
聯絡人
古琪瑤、徐振勛
聯絡電話
(049)2974536#327、305
傳真號碼
(049)2974756
電子郵件信箱
u800781@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0/30 11:00
開標時間
114/10/30 14:00
開標地點
546南投縣仁愛鄉親愛村大安路1號(萬大發電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6南投縣仁愛鄉親愛村大安路1號(萬大發電廠事務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仁愛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06月 30 日止之供應合約,採分批交貨、分批驗收、分批付款。每批交貨期限依本規範書第四條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訂有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 年4 月2 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 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 年4 月13 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1】(※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3)本電子領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4)「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5)投標廠商若提出交付同等品,應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同等品之廠牌、價格及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比較表、相關型錄及「114年度萬大發電廠維護用材料及雜項物品乙批同等品審查表」(附件1)等資料(限中文或英文)。經審查合格決標後,乙方應交付送審之廠牌、型式或本規範書指定參考廠牌、型式之商品。(6)投標廠商若未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同等品之廠牌、價格及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比較表、相關型錄及「114年度萬大發電廠維護用材料及雜項物品乙批同等品審查表」(附件1)等資料以供審查,應交付本規範書第一條、採購項目指定參考廠牌、型式之商品。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以上公告之預算及採購金額均含5%營業稅。 二、本案採分段開標。 三、「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應以「不含營業稅金額」報價。 四、本案採購金額、預算金額為2,000,000元整(未稅)。 五、押標金新台幣60,000元整。 (一)如使用金融機構帳號匯款,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1.收款銀行:台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 收款帳號:9304-2031400023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收款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 收款帳號:8278-2031400023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如開立票據:受款人抬頭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萬大發電廠 六、本案不提供現場領標;採電子領標作業,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請至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七、標單無效之規定:綜合封未於截標前寄達等,其餘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陸、提送投標文件6.6投標文件無效之規定。八、決標方式: 1、採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總價(中文大 寫)為決標原則。2、本案採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等:本案為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投標標封規定如下: 「綜合封」請裝入基本資格資料、規格資料及價格標封(本價格標封需放入「廠商投標標價清單、 114年度萬大發電廠維護用材料及雜項物品乙批規範明細表」並需另用一個信封袋密封,封面標示為價格標封(如附件5.2 價格標封),全部放入綜合封內),故「綜合封」為一大信封放入全部資料: (1)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2)押標金或繳納憑證、(3)投標廠商聲明書、(4)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印本。(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5)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6)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7)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本次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8)出席代表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免附)(9)如有同等品,應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同等品之廠牌、價格及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比較表、相關型錄及「114年度萬大發電廠維護用材料及雜項物品乙批同等品審查表」(附件1)等資料(限中文或英文)。(10)價格標封(為單獨信封袋放入廠商投標標價清單、 114年度萬大發電廠維護用材料及雜項物品乙批規範明細表密封)。 九、備註: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9-2422860;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60963@taipower.com.tw。2、廠商參加開標、比(議)價,出席人 員除廠商負責人外,應為授權書所列人員,每一廠商至多以二人出席為原則。主標人 得視情況,限制每一廠商參加人數。3、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4、遇颱風等天災因素,致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標與開標。5、暫停營業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6、「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須填寫「2.1投標廠商Tender」下2.1.1至 2.1.11所有項目,其中2.1.6投標標的產地請確實填寫。7、若有更正公告,請務必重新下載領標,投標廠商若未依最新版文件投標,則其所投之標無效。 十、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5年06月 30 日止之供應合約,採分批交貨、分批驗收、分批付款。每批交貨期限依本規範書第四條辦理。 十一、本次為第二次招標公告,業已簽准第 2 次(含以上)招標,並依政府採購法第 48 條第 2 項規定「……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萬大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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