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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546南投縣仁愛鄉親愛村大安路1號(萬大發電廠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6南投縣仁愛鄉親愛村大安路1號(萬大發電廠事務課)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115年09月30日以前將變壓器高壓套管運抵本廠指定地點辦理整批交貨點交,完成交貨履約,本案不接受分批交貨。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訂有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 年4 月2 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 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自98 年4 月13 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1】(※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3)本採購案 採購規範 3.0 採購說明 之內容 。(4)本電子領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5)「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第1次更正,內容如下:
1.更正招標文件「10. 萬大發電廠變壓器套管備品採購規範」3.0、3.2.5點刪除(因本點已於規範5.2.3交貨時須檢附文件中敘明,故原3.2.5點刪除)。
2.更正招標文件「10. 萬大發電廠變壓器套管備品採購規範」4.1點履約期限修正為決標日起300日曆天以前完成交貨履約。
3.更正招標文件「8.0 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11407」第4.點,開標時間:民國114 年12 月2 日 下午14 時00 分。修正第12.點(4)其它之內容。修正第17.點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日起300 日曆天將採購標的送達 萬大發電廠 (指定之場所)。修正第44.點(6)規格文件,取消勾選。
4.配合前開招標文件之更正,修正招標文件「5.綜合封」-截標日期、「7.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1.7收受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
5.本次更正等標期延長19天,截標時間延長至114年12月2日11:00止,廠商對更正後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第1次更正公告日起5日內以書面向機關請求釋疑。
6.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 請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一、以上公告之預算及採購金額均含5%營業稅。
二、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三、「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應以「不含營業稅金額」報價。
四、本案採購金額、預算金額為536,130元整(未稅)。
五、押標金新台幣26,800元整
(一)如使用金融機構帳號匯款,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1.收款銀行:
台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
收款帳號:9304-2031400018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收款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
營業部收款帳號:8278-2031400018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如開立票據:受款人抬頭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萬大發電廠
六、本案不提供現場領標;採電子領標作業,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請至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七、標單無效之規定:綜合封未於截標前寄達等,其餘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陸、提送投標文件6.6投標文件無效之規定。八、決標方式:1、採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總價(中文大 寫)為決標原則。2、本案分兩階段決標程序辦理擇符合需要作業,第一階段就參加投標之原住民廠商辦理,如無法決標則作成紀錄。第二階段就改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3、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具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開具之六個月有效證明文件。
九、備註: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9-2422860;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60963@taipower.com.tw。2、廠商參加開標、比(議)價,出席人 員除廠商負責人外,應為授權書所列人員,每一廠商至多以二人出席為原則。主標人 得視情況,限制每一廠商參加人數。3、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4、遇颱風等天災因素,致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標與開標。5、暫停營業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6、「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須填寫「2.1投標廠商Tender」下2.1.1至 2.1.11所有項目,其中2.1.6投標標的產地請確實填寫。7、若有更正公告,請務必重新下載領標,投標廠商若未依最新版文件投標,則其所投之標無效。
十、履約期限:乙方應於決標日起300日曆天以前將變壓器高壓套管運抵本廠指定地點辦理整批交貨點交,完成交貨履約,本案不接受分批交貨。
十一、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萬大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