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3060000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霧社水庫漂流物清理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日大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64,000
原始預算
$ 3,570,000
底價金額
$ 2,000,250
決標折數
88.1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萬大發電廠
機關代碼 3.13.31.5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木火、陳嘉和
聯絡電話 (049)2802621
機關代碼 3.13.31.5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萬大發電廠
機關地址 546南投縣仁愛鄉親愛村大安路1號
聯絡人 黃木火、陳嘉和
聯絡電話 (049)2802621
傳真號碼 (049)2803270
電子郵件信箱 u77091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倘若年度颱洪時期所產生之漂流物數量超過契約漂流物清理數量(合計5,000m3 )時,後續擴充得於106年11月30日前,繼續清理颱災漂流物增加數量(預估後續擴充數量約5,000m3)。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20 14:00
開標時間 106/02/21 10:00
開標地點 546南投縣仁愛鄉親愛村大安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6南投縣仁愛鄉親愛村大安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仁愛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至民國106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依個案情形參酌工程會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或具有承攬公務機關「水庫漂流物清理工程(作)」經驗(廠商須提出該承攬證明文件影本供查驗),並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以上公告金額均含5%營業稅。 二、本案不提供現場領標、採不分段開標並以未稅報價。 三、本案採購金額、預算金額 3,400,000元整(未稅)。 四、無押標金。 五、決標方式:1、採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總價(中文大寫)為決標原則。 2、廠商投標價應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六、餘詳其他各項投標及招標文件。 七、標單無效之規定:綜合封未於截標前寄達等,其餘詳本公司採購投標須知規定。 八、備註: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321或(02)23667364或 049-2974166 ~301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或u254262@taipower.com.tw 2、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或在場未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非廠商負責人親自出席開標者須附授權書,始具參加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 3、廠商參加開標、比(議)價,出席人員除廠商負責人外,應為授權書所列人員,每一廠商至多以二人出席為原則。主標人得視情況,限制每一廠商參加人數。 4、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遇颱風等天災因素,致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標與開標。 6、暫停營業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7、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失效,依規定不得作為廠商資格證明用。 8、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萬大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20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5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木火、陳嘉和
聯絡電話
(049)2802621
機關代碼
3.13.31.5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萬大發電廠
機關地址
546南投縣仁愛鄉親愛村大安路1號
聯絡人
黃木火、陳嘉和
聯絡電話
(049)2802621
傳真號碼
(049)2803270
電子郵件信箱
u77091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倘若年度颱洪時期所產生之漂流物數量超過契約漂流物清理數量(合計5,000m3 )時,後續擴充得於106年11月30日前,繼續清理颱災漂流物增加數量(預估後續擴充數量約5,000m3)。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20 14:00
開標時間
106/02/21 10:00
開標地點
546南投縣仁愛鄉親愛村大安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6南投縣仁愛鄉親愛村大安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仁愛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至民國106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依個案情形參酌工程會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或具有承攬公務機關「水庫漂流物清理工程(作)」經驗(廠商須提出該承攬證明文件影本供查驗),並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以上公告金額均含5%營業稅。 二、本案不提供現場領標、採不分段開標並以未稅報價。 三、本案採購金額、預算金額 3,400,000元整(未稅)。 四、無押標金。 五、決標方式:1、採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總價(中文大寫)為決標原則。 2、廠商投標價應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六、餘詳其他各項投標及招標文件。 七、標單無效之規定:綜合封未於截標前寄達等,其餘詳本公司採購投標須知規定。 八、備註: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321或(02)23667364或 049-2974166 ~301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或u254262@taipower.com.tw 2、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或在場未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非廠商負責人親自出席開標者須附授權書,始具參加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 3、廠商參加開標、比(議)價,出席人員除廠商負責人外,應為授權書所列人員,每一廠商至多以二人出席為原則。主標人得視情況,限制每一廠商參加人數。 4、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遇颱風等天災因素,致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標與開標。 6、暫停營業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7、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失效,依規定不得作為廠商資格證明用。 8、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萬大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20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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