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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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6南投縣仁愛鄉親愛村大安路1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訂有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合法登記設立之廠商,並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暫停營業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2.廠商最近一期繳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以上公告金額均含5%營業稅。
二、請特別注意各項金額「含稅」、「不含稅」之標示。
三、本案採購金額、預算金額「不含稅」 904,762元整。
四、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 30,000元整(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萬大發電廠」) 得標者當場無息退還。
五、本採購案不提供現場領標,採電子領標作業,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六、決標方式:
1、採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總價(中文大寫)為決標原則。
2、本案分兩階段決標程序辦理擇符合需要作業,第一階段就參加投標之原住民廠商辦理,如無法決標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3、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具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開具之六個月有效證明文件。
七、標單無效之規定:綜合封未於截標前寄達等,其餘詳本公司採購投標須知規定。
八、備註: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321或(02)23667364或 049-2974166 ~301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或u254262@taipower.com.tw
2、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或在場未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非廠商負責人親自出席開標者須附授權書,始具參加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
3、廠商參加開標、比(議)價,出席人員除廠商負責人外,應為授權書所列人員,每一廠商至多以二人出席為原則。主標人得視情況,限制每一廠商參加人數。
4、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遇颱風等天災因素,致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標與開標。
6、暫停營業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7、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失效,依規定不得作為廠商資格證明用。
8、本工程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萬大發電廠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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