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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因業務實需,採實作實算計算,工作各項目之加帳總金額(非「加帳金額+減帳金額之淨值金額」以不逾520萬(不含營業稅)為限,且除「稅雜費」以外,擴充之項目單價均依原約契約單價核計,增購期間最長以730日曆天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553南投縣水里鄉車埕村明潭巷73號1樓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經辦部門認有收取之必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3南投縣水里鄉車埕村明潭巷73號1樓供應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規定及範本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其他工商服務(IZ99990)或學校或學校之研究機構。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需曾承攬工程(作)之監造或檢驗之履約證明,如期履約並能提出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5%營業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040萬元;預算金額(不含稅)520萬元。
2.請特別注意各項金額(含稅)/(不含稅)之標示。投標廠商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開標時未到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4.本案規範內容相關問題請洽:水保組水保課黃稚洋(049-2777662轉383) ;本廠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下午4:30。
5.投標廠商請詳閱「契約條款」、「投標須知」、「工作說明書」等招標文件。廠商投標時,投標文件毋須併附「契約條款」等供廠商閱覽或決標後得標廠商後續簽約之招標文件,避免紙張之浪費。
6.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本廠事務課,聯絡電話:049-2777662#375,傳真電話:049-2871130地址:南投縣水里鄉車埕村明潭巷73號。檢舉受理單位:(1)本廠政風檢舉專線049-2774016轉435、電子信箱:d20463@taipower.com.tw。(2)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7.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本廠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8.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如颱風等不定期放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代之。
9.如廠商為學校:需出具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如廠商為學校之研究機構者:需出具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及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10.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二項規定,先行奉簽准,本次第二次招標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觀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