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160390@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553南投縣水里鄉車埕村明潭巷73號本廠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15萬元整(票據受款人請載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觀發電廠」)。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9/0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3南投縣水里鄉車埕村明潭巷73號供應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規定及範本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前一期及新増皆可;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領有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且具有臺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乙級以上之會員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300萬元;預算金額(不含稅)300萬元。
2.請特別注意各項金額(含稅)/(不含稅)之標示。投標廠商標價(未稅)超過公告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開標時未到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4.本案規範內容相關問題請洽:電氣組儀器課曾建誠(049-2774075轉345);本廠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下午4:30。
5.廠商以電匯繳納之押標金,配合本公司系統作業流程,未得標廠商恕無法於決標後立即退還(需2週以上工作天),同時退還之電滙手續費應由廠商負擔,故建議儘量以銀行支票或郵政匯票放入標封方式辦理,票據受款人請務必載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觀發電廠」。
6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規範說明書」等招標文件。廠商投標時,投標文件毋須併附「投標須知」、「契約條款」、「承攬商工作安全衛生管理要點」、「環保行為準則」等供廠商閱覽或決標後得標廠商後續簽約之資料,避免紙張之浪費。
7.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本廠事務課,聯絡電話:049-2777662,傳真電話:049-2871130地址:南投縣水里鄉車埕村明潭巷73號。檢舉受理單位:(1)本廠政風檢舉專線049-2770075轉435、電子信箱:d20463@taipower.com.tw。(2)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0099國史館郵政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路166號。
8.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本廠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9.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如颱風等不定期放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代之。
10.因應國內本土確診案例急遽增加,為避免影響正常業務推動,本廠實施訪客門禁管制,相關措施如下:
(一)訪客進出一般區域須出示施打2劑疫苗之實體或數位證明,經確認後始得入內,並禁止其進入管制區域。
(二)如無法提出疫苗施打相關證明,則須提供3日內快篩陰性或7日內PCR之實體或數位證明,經確認後始得入內。
(三)指定專人在單位入口處實施人員管制,落實實聯制、測量體溫、配戴口罩,如體溫超過37.5度或有感冒咳嗽等症狀者,建議立即就醫,並禁止進入辦公場所。
1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先行奉簽准,第二次招標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觀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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