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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標價總金額(不含營業稅)之一定比率: 3 %,計至仟元,仟元以下不計。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5澎湖縣湖西鄉尖山村29-2號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立約商於接獲甲方每批交貨通知單次日起1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電公司自訂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 「投標廠商聲明書」:格式應依照招標文件所訂者。
(2)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 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
(4)其他:在台灣本島或澎湖具有300平方公尺以上室內空間之證明文件,如為租借倉庫,須提供租約影本證明,租約須有雙方公司用印公司章與其負責人章,租約期限不得小於契約期間。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押標金:標價總金額(不含營業稅)之3%,計至仟元,仟元以下不計。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繳交,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尖山發電廠;廠商如以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匯款帳號詳投標及招標基本資料表1.8,並檢附匯款憑據。
3.「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所填列金額為「不含營業稅」,投標廠商標價(含營業稅)超過本廠預算者(含營業稅)16,700,000元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廠因係屬離島免徵營業稅之地區,投標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適用離島建設條例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不另支給營業稅,參加投標時均應考量所有成本報價。
(2)製據領款時應依照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辦理。註:所謂適用離島建設條例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係指向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主管營業稅稽徵機關辦妥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之營業人。
(3)離島標案決標原則,以廠商標價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後之總金額作為最低標廠商序位排序,序位最低且在本廠底價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內者為決標對象,超過本廠底價時,依比減價格原則辦理。(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玖)
(4)開標底價已含營業稅。(不適用離島建設條例之廠商,如依底價承作,其底價已含營業稅。)
(5)本廠以加計營業稅作為比價基準,俟決標後換算為未稅金額決標。
5.「投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請註明產地;「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九項、第十項、第十三項未填者,機關得洽廠商澄清。
6.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請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7.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文件。
8.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意見。
9.本廠政風部門廉政熱線06-9920668。
10.本案於開標當場進行優、比減價事宜,廠商如未到場者視同棄權。
※修正「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8頁中誤植文字,以及補充說明第18頁切結書中標案名稱及機關名稱。
※另提供「退還押標金申請書」及「投標廠商自我檢核表」供投標廠商視需求使用。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尖山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