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776361@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5澎湖縣湖西鄉尖山村29-2號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元整,發還時無息退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5澎湖縣湖西鄉尖山村29-2號
履約期限
自106年2月6日起至107年1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ㄧ)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法令另有關規定外,不得限制由特定區域之團體出具;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
(三)其他:其營業項目與電機製造、水電工程相關。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或函索皆可,函索請附貼足160元之回郵大信封壹個,並註明欲索取之案號。
2、本案已上電子領投標系統允許電子領投標,網路下載招標文件網站:網址為http://www.geps.gov.tw
領取處所:澎湖縣湖西鄉尖山村29-2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尖山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