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d1176001@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依市場交易慣例或採購案特性,有收取履約保證金之必要或可能者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送或專人送達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總務組文書課。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機關以書面通知開工日起,依廠商設計之工期規劃時程內。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照工程會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吊車或起重機相關修理或汽車修理業務。(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營業項目包含經濟部訂定「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包含A102080(園藝服務業:從事庭園、草坪、花圃等園藝設計、施工、養護等服務)或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從事庭園、景觀工程的規劃、設計、施工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
一、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3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300,000元。
二、廠商投標時,投標文件毋須併附供廠商閱覽之「投標須知」、「契約條款」、「附加條款」或決標後得標廠商後續簽約之資料,請避免紙張之浪費。
三、餘詳「114年服務中心前庭園綠美化」投標須知、契約條款、附加條款及規範等說明。
四、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五、本案取最有利標精神,經評審小組委員採評分方式審查,以平均總評分70分以上為符合需要廠商,並按總評分高低依序議價後決標,未達70分者不得列為協商及議價對象。
六、本案訂於115年6月3日(星期三)上午9時00分審查資格標及規格標,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平均總評分70分以上之合格廠商將以電話進行通知,並於115年6月5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按總評分高低依序辦理議價後決標。
七、本案已奉鈞長核定,如第一次開標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將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依實際投標家數辦理議價或比價。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