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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文書課
履約期限
廠商於決標次日起30天內(日曆天)交貨完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照工程會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國產堆高機品牌,投標廠商資格須有工廠登記證或公司營業執照,營業項目應包含堆高機之生產或製造等項目,不可只有堆高機修配、組裝、加工買賣等品項,否則以無效標論處。
其他:押標金繳納方式
:
一、廠商以電匯繳納之押標金,礙於本公司系統作業流程,未得標廠商恕無法於決標後立即退還(需2週以上工作天),故建議儘量以銀行支票或郵政匯票放入標封方式辦理,票據受款人請務必載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二、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或保證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現金面交恕不受理:
(一)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號:9304-1171300048,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號:8278-1171300048,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本處檢舉受理部門
:本處政風組檢舉電話(02)2996-5807,傳真:(02)2992-4710,地址: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一、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3,7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3,700,000元。
二、廠商投標時,投標文件毋須併附供廠商閱覽之「投標須知」、「契約條款」、「附加條款」或決標後得標廠商後續簽約之資料,請避免紙張之浪費。
三、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應提供原廠產品完整型錄(外文需另翻譯為中文)、並加蓋公司大小章供甲方審查;型錄應印刷清晰、容易判讀產品內容,並將符合規範部份明確標示。
2.投標廠商應另於型錄載明需檢附充電器、馬達、電瓶、車身、升降架(桅桿)等等主要零組件之廠牌、型號、產地來源證明,中國大陸地區製造產品(含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型錄所載之內容,除甲方採購所要求之特殊規格外,其餘應與規範相符;交貨時,產品除必須同規範要求相符之外,其餘標準配備亦不得與型錄有所差異。
4.審查規範時,如型錄過於簡略,對產品規格、性能等之說明有疑慮時,投標廠商應當場提供資料說明產品之完整性,未能當場提供資料者,視為棄權。甲方有權視情形選擇是否採納相關文件,規範經審查合格者始得參與標價比減。
5.國產堆高機品牌,投標廠商資格須有工廠登記證或公司營業執照,營業項目應包含堆高機之生產或製造等項目,不可只有堆高機修配、組裝、加工買賣等品項,否則以無效標論處。
四、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契約條款、附加條款及規範等說明。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