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70800007 已決標公告

108年地下配電線路防挖損巡查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通律機電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79,934
原始預算
$ 3,148,131
底價金額
$ 3,065,892
決標折數
97.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決標原則,並以標單所報中文大寫之總價為準。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或保證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1).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號:9304-1170800007,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號:8278-1170800007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5.廠商投標時,投標文件毋須併附供廠商閱覽之「投標須知」、「契約條款」、「附加條款」或決標後得標廠商後續簽約之資料,請避免紙張之浪費。
聯絡人 林志成
聯絡電話 (02)29916611#216
機關代碼 3.13.31.5
單位名稱 總務組事務課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聯絡人 林志成
聯絡電話 (02)29916611#216
傳真號碼 (02)29924710
電子郵件信箱 d1176001@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148,131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台幣200元,請繳存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0040347-58111174900065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16 17:00
開標時間 108/05/17 10:3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7/1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送或專人送達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總務組文書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一年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經本公司核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餘詳投標須知第六十五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工程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購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規定先將書面圖說繳存至出售單位帳號之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 三、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回郵郵票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總務組事務課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郵寄圖說,其多餘之郵資,本公司將郵寄退還),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異議申訴受理處 本處政風組檢舉電話(02)29965807,傳真:(02)29924710,地址: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其它 1.本採購案之採購金額(未稅)為新台幣2,998,220元整;預算金額(未稅)為新台幣2,998,220元整。 2.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5
聯絡人
林志成
聯絡電話
(02)29916611#216
機關代碼
3.13.31.5
單位名稱
總務組事務課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聯絡人
林志成
聯絡電話
(02)29916611#216
傳真號碼
(02)29924710
電子郵件信箱
d1176001@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148,131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台幣200元,請繳存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0040347-58111174900065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16 17:00
開標時間
108/05/17 10:3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7/1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送或專人送達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總務組文書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一年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經本公司核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餘詳投標須知第六十五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工程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購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規定先將書面圖說繳存至出售單位帳號之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 三、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回郵郵票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總務組事務課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郵寄圖說,其多餘之郵資,本公司將郵寄退還),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異議申訴受理處
本處政風組檢舉電話(02)29965807,傳真:(02)29924710,地址: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其它
1.本採購案之採購金額(未稅)為新台幣2,998,220元整;預算金額(未稅)為新台幣2,998,220元整。 2.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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