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70700045 已決標公告

新莊等10所變電所、三重等8所服務所及樹林、五股堆置場、三峽倉庫保全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怡盛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72,500
原始預算
$ 525,000
底價金額
$ 472,5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決標原則,並以標單所報中文大寫之總價為準。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聯絡人 林志成
聯絡電話 (02)29916611#216
機關代碼 3.13.31.5
單位名稱 總務組事務課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聯絡人 林志成
聯絡電話 (02)29916611#216
傳真號碼 (02)29924710
電子郵件信箱 d1176001@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屆滿後,經雙方同意得續約一年,但以一次為限。如契約屆滿或續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前,乙方應繼續履行本契約,最長期間以三個月為限。本契約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台幣200元,請繳存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0040347-58111174900065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15 17:00
開標時間 107/11/16 10: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萬5仟元整(票據收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8年01月16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1/1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送或專人送達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總務組文書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2月1日至109年1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經本公司核定之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工程之招標文件:
異議申訴受理處 :本處政風組檢舉電話(02)29965807,傳真:(02)29924710,地址: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其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5
聯絡人
林志成
聯絡電話
(02)29916611#216
機關代碼
3.13.31.5
單位名稱
總務組事務課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聯絡人
林志成
聯絡電話
(02)29916611#216
傳真號碼
(02)29924710
電子郵件信箱
d1176001@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屆滿後,經雙方同意得續約一年,但以一次為限。如契約屆滿或續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前,乙方應繼續履行本契約,最長期間以三個月為限。本契約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台幣200元,請繳存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0040347-58111174900065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15 17:00
開標時間
107/11/16 10: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萬5仟元整(票據收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8年01月16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1/1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送或專人送達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總務組文書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2月1日至109年1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經本公司核定之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工程之招標文件:
異議申訴受理處
:本處政風組檢舉電話(02)29965807,傳真:(02)29924710,地址: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其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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