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70500035 已決標公告

新莊等10所變電所、三重等8所服務所等保全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怡盛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3,360
原始預算
$ 525,000
底價金額
$ 471,200
決標折數
89.8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志成
聯絡電話 (02)29916611#216
機關代碼 3.13.31.5
單位名稱 總務組事務課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聯絡人 林志成
聯絡電話 (02)29916611#216
傳真號碼 (02)29924710
電子郵件信箱 d1176001@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屆滿後,經雙方同意得續約一年,但以一次為限。如契約屆滿或續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前,乙方應繼續履行本契約,最長期間以三個月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13 17:00
開標時間 105/10/14 10: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貳萬伍仟元整(票據收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5年11月14日止,並應依本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未得標廠商於開標後隨即無息退還。得標廠商之押標金,自簽約日起轉為履約保證金) ★★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或保證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1).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號:9304-1170500035,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號:8278-1170500035,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現金面交不受理)。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1/1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2月1日至107年1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已採用本公司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投標廠商應提供下列資格文件供甲方審查: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內政部保全許可證明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1。 (四)投標廠商切結書,附件2。 (五)保全業公會會員證。 (六)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證明。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資格審查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工程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購者,請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 三、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回郵郵票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總務組事務課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郵寄圖說,其多餘之郵資,本公司將郵寄退還),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資格審查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本處檢舉受理部門 本處政風組檢舉電話(02)29965807,傳真:(02)29924710,地址: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其他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125,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500,000元。 3.餘詳
新莊等10所變電所、三重等8所服務所等保全服務 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及規範等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志成
聯絡電話
(02)29916611#216
機關代碼
3.13.31.5
單位名稱
總務組事務課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聯絡人
林志成
聯絡電話
(02)29916611#216
傳真號碼
(02)29924710
電子郵件信箱
d1176001@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屆滿後,經雙方同意得續約一年,但以一次為限。如契約屆滿或續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前,乙方應繼續履行本契約,最長期間以三個月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13 17:00
開標時間
105/10/14 10: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貳萬伍仟元整(票據收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5年11月14日止,並應依本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未得標廠商於開標後隨即無息退還。得標廠商之押標金,自簽約日起轉為履約保證金) ★★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或保證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1).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號:9304-1170500035,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號:8278-1170500035,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現金面交不受理)。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1/1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2月1日至107年1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已採用本公司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投標廠商應提供下列資格文件供甲方審查: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內政部保全許可證明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1。 (四)投標廠商切結書,附件2。 (五)保全業公會會員證。 (六)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證明。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資格審查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工程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購者,請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 三、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回郵郵票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總務組事務課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郵寄圖說,其多餘之郵資,本公司將郵寄退還),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資格審查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本處檢舉受理部門
本處政風組檢舉電話(02)29965807,傳真:(02)29924710,地址: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其他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125,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500,000元。 3.餘詳
新莊等10所變電所、三重等8所服務所等保全服務
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及規範等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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