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77572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部發電廠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本公司參照工程會「財物採購契約範本」114.12.31版制訂財物採購契約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需附上電子憑據資料之書面明細(電子領標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在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中)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惟應於決標後10日內提出。
(3)廠商須具備甲級電器承裝業執照(E601010)及相關電器同業公會會員證明。未檢附或不符資格者,於第一階段審查即判定不合格,不得參與第二階段價格標。
財物招標規範聯絡人
電氣組 電器課 林飛宏 電話:07-3367801轉2623
押標金
1.新台幣700,000元
2.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部發電廠或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3.請開立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不可使用公司開立之支票
4.(若是現金繳納請於截標前向本廠出納室辦理,憑證併附於招標文件中;非以現金繳納者,請檢附影本。)
其他
1.其他詳如投標須知及附加條款、財物採購招標規範等。
2.決標日視同訂約日。
3.本採購採分段開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審查合格者,再通知開價格標。標封最外封套須書明案號、招標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地址、聯絡電話、統一編號、電子憑據序號。
4.電子領標後如因規範異動時,以本廠異動後之招標文件為準。
5. (1)「上述金額均含稅」,(2)不含稅之「採購金額」新台幣15,000,000元及「預算金額」新台幣15,000,000元。
6.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7-3332008或02-23667364或02-2366677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33063@taipower.com.tw或d05703@taipower.com.tw
7.
(1)廠商資格:廠商須具備甲級電器承裝業執照(E601010)及相關電器同業公會會員證明。未檢附或不符資格者,於第一階段審查即判定不合格,不得參與第二階段價格標。
(2)廠商應於投標前自行勘查現場,充分瞭解可能影響其履約之現場狀況。履約期間若發現合理注意仍無法發現之隱蔽狀況,廠商應於發現後 3 日內書面通知機關,並於通知後 7 日內檢附具體證明送機關核認。廠商逾前述期限未通知,或未提送證明,致機關無法實地勘查或確認該隱蔽狀況之真實情形者,視為放棄因該隱蔽狀況要求變更契約、補償、加價或延長工期之權利。其屬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之事由者,依本契約相關規定辦理,不適用本款失權約定。
8.規格審查與送審:
(1)投標時應檢附《規格審查項目表》(附件二)並詳填廠牌、型號及技術規格,隨附相符之原廠繁體中文或英文型錄、說明書或規格書(須標註對應頁碼)供審。
(2)投標廠商若未檢附附件二、該表未簽署或用印、或佐證文件不符技術規格要求者,判定為規格不合格。投標文件之澄清與說明,悉依『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第八節(審標)規定辦理。
(3)經審查合格之設備廠牌、型號及規格,即視為本契約之法定最低履約標準,得標後非經機關書面同意,不得變更。
9.本案為二段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部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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