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0342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部發電廠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5號 南部發電廠行政大樓一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5號 南部發電廠行政大樓一樓 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詳特訂條款五)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甲方屬政府列管之國家關鍵基礎設施,為避免影響國土安全及甲方資訊外流,投標廠商不得為中資相關企業、中國籍人士在台設立之企業或與中國有業務往來之台商。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部發電廠或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兩者皆可)。
其他:勞務招標規範聯絡人
:環保課潘佳枚 電話:07-3367801轉2311
1.其他詳如投標須知、承攬契約、特訂條款等規定。
2.決標日視同訂約日 。
3.本案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分裝,最外封套須書明案號、招標標的、廠商名稱、地址、聯絡電話、統一編號。
4.電子領標後如因規範異動時,以本廠異動後之招標文件為準。
5. (1)「上述金額均含稅」,(2)不含稅之「採購金額」新台幣995,000 元及「預算金額」新台幣995,000元。
6.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7-3332008或02-23667364或02-2366677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33063@taipower.com.tw或d05703@taipower.com.tw.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部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