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張涵茸/規範:修配組許賀評(分機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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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涵茸/規範:修配組許賀評(分機2432)
電子郵件信箱
u66950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大林發電廠)開標室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 收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依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資格:政府登記合格營業項目(代碼為:F401010國際貿易業、F113010機械批發業、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之一)。(影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正本) (請註明產地)。
4.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
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正本)。
6.押標金: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繳交,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如以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匯款帳號詳如基本資料表,並檢附匯款憑據。
7.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者,應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於標封內;未檢附者,依採購法50條規定辦理,為不合格標。
8.投標廠商應檢附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法律責任之切結書(正本),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上述文件須與投標文件併送(餘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44條)。(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售價、付款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第1次公告僅取得1家廠商投標得逕行開標。(公開取得)
2.本案採總價決標;技術規範及說明請洽07-8711151#2432許賀評君。
3.本案預算金額未稅1,307,500元;採購金額未稅1,307,500元。
4.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逾期罰則:每逾期一天按契約總價金額(未稅)千分之一計算罰款。
6.標函請註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統一編號、電話及採購案號等。
7.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繳交,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8.截、開標日如因故(颱風或其他等)停止辦公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日代之。
9.詳閱規範說明書第二欄、規範說明書附件及請購說明。
10.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11.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電話07-8711302或傳真07-8718703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 d34063@taipower.com.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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