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271371@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 330 日曆天內交貨,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 60 日曆天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依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登記合格營業項目須有機械製造業(營業項目中類代碼:CB01)、起重工程業(營業項目中類代碼:EZ02)、機械工程業(營業項目中類代碼:E604) 之一者。
2.(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與採購標的相關者」(影本)。(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3)「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正本)。 (4)「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影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正本)。上述文件須與投標文件併送,餘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44條。
3.押標金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繳交,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如以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匯款帳號詳如投標基本資料表,並檢附匯款憑據。
4. 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者,應檢附領標電子憑據; 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5. 投標廠商應檢附「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售價及付款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須具有防爆起重機安裝實績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如驗收合格證明或結算驗收證明書等,廠商於投標時提出證明文件供機關審查。
其他: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須具有防爆起重機安裝實績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如驗收合格證明或結算驗收證明書等,廠商於投標時提出證明文件供機關審查。
※本案第二次(含以後)公告招標開標,得不受三家限制。
1.本標案採總價決標;技術規範及說明請洽07-8711151#3411儲運組余宗憲。
2.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含稅:3,465,000元,不含稅:3,300,000元。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逾期罰則:每逾期一天按未稅總價千分之一計算罰款。
5.標函請註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統一編號、電話及採購案號等。
6.截、開標日如因故(颱風或其他等)停止辦公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日代之。
7.詳閱規範說明書第二欄及請購說明。
8.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9.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招標機關廉政熱線:電話07-8711302或傳真07-8718703。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34063@taipower.com.tw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