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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合約期滿後,若機關尚未完成新合約之發包訂定,為使儀器繼續發揮正常監控功能,機關得徵得廠商同意後,依原約內容及單價請廠商繼續執行2個月,且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辦理。
2.本項工作因業務實需,採實作實算計價,後續擴充金額係指「加帳金額及減帳金額之淨額」以最高不得超過契約總價(未稅)20%為限,超過部份仍以原約單價核付,惟後續擴充金額已達契約總價(未稅)20%時,則辦理竣工結算。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自備電子郵件帳號於上班時間至本廠總務課下載)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須收取押標金對廠商有履行合約拘束力,以利設備正常運作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須收取保證金對廠商有履行合約拘束力,以利設備正常運作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 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24個月竣工,詳特訂條款第五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各類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其營業項目代碼有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以上其中之一者,其它投標注意事項詳見本特訂條款第二十五條。(2). 投標廠商必須對CWMS法規嫻熟並須具有CWMS設備維護能力之專業廠商……餘詳見招標文件特訂條款第九(投標廠商資格)。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設立登記證之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及納稅證明(影本)(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須與投標文件併送。3.餘詳見維修工作特訂條款施工說明及細則及投標須知第六十六條。(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必須對CWMS法規嫻熟並須具有CWMS設備維護能力之專業廠商,投標時須提供至少一項實績證明有CWMS維護工作經驗,如完工或履約證明或結算驗收證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涉及機關資通安全,廠商須於得標後開工前檢附廠商人員具有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公佈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清單」內任一項證照(詳如特訂條款附件二十),並檢附該員「勞保」相關資料。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公告案之採購與預算金額均含稅。未稅之預算金額為$4,500,000元;未稅之採購金額為$5,400,000元。
二、本案採總價決標,現場施工說明及細則請洽(07)8711151#3842環化組盧宜均君。
三、開標時投標廠商應到場,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之權利。
四、若開標日及截止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標及開標。
五、押標金如以支票繳納,支票抬頭名稱請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開立。
六、標函請註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統一編號、電話及採購案號等。
七、電子領標後如因規範異動時,以本廠異動後之招標文件為準。
八、公開招標公告除招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外,若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處,皆以招標文件
內容為主。
九、高雄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7-2818888,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大林發電廠貪瀆檢舉電話:(07)8711302傳真:07-8718703;電子信箱:d34063@taipower.com.tw;受理單位:大林發電廠政風組(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
十、第二次(含以後)公告招標開標,得不受三家限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